作者Boyen (外星人)
看板Digital_Art
标题Re: [平面] 若LOGO设计与他人重复的问题
时间Mon Apr 21 20:20:38 2008
※ 引述《etrexetrex (moonet)》之铭言:
: 我想问的是如果我设计了一个LOGO刚好与他人重复
: 又或者我设计了一个LOGO跟他人的LOGO很相似
: 是否有法律上的问题?
: 如果没有,是否可以参考或模仿别人的LOGO
: 使我得到一个新的LOGO是我需要的?
: 两者的差别在於前者没看过他人的LOGO,就作出LOGO
: 後者先看过他人的LOGO,才作出LOGO
建议可以看一下相关的智财权
我仅凭印象回看看
你这篇讲的其实是着作财产权的问题
着作权当中认定抄袭的关键有二: 1).接触 2).实质相似
假设你从未接触过对方着作却创作出类似着作 仅回避了第一项认定
更何况你的"未接触"恐怕在举证上会有诸多困难
对方若是知名品牌的时候还会更难举证
但反过来说 "实质相似"这一点当然原告也常常会遇到举证上的困难
不过这只是着作财产权的部分
还没谈到商标的规范
商标的规范逻辑又跟着作权不太一样
通常商标的规范依据是"会否造成混淆"
所以原告的品牌知名度愈高时 通常也愈不容易告赢
当然大企业也有对策 他们在注册商标时
常常会先制作一些类似的商标一起注册 作为防卫性质
但以行销传播的角度来看
LOGO本身当然是要能够有辨识度 使用才有意义
这也是一个可以思考的点
一点浅见 有错还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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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1.28.77
1F:推 etrexetrex:谢谢:) 04/21 20:22
2F:推 Commands:目前还不了解〝同时创作〞是否犯法。. 04/22 15:14
3F:→ Boyen:同时创作为何会犯法? 而且智财权应属告诉乃论 04/22 23:23
4F:推 oj113068:不是会犯法,应该是未接触的举证困难 04/23 15:49
5F:→ Commands:恩,未接触的举证困难.. 04/23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