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bimist (心的旅行)
看板Dietician
标题[请益] 关於营养师考试资格
时间Thu Sep 27 17:26:46 2007
查过考选部网站
其中一项写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或经教育部承认之国外专科以上学校相当科、系、组毕业
,领有毕业证书,曾修习(人体)生理学、营养学及实验、生物化学、膳食疗养及实验、
生命期营养、膳食计画(膳食设计)及实验、大量食物制备(团体膳食管理或餐饮管理或
膳食设计与管理技术)及实验、公共卫生营养(社区营养)、临床营养、营养评估、应用
病理(临床病理或病理学)、营养生化(营养化学)或食品卫生与安全等学科至少七科,
合计二十学分以上,每科目至多采计三学分,并经与前款相同之实习期满成绩及格,有证
明文件者。
由於我并非本科系 所以我打算去修满这20学分
问题一
不过我修过动物生理学和生物化学 不知道这两科是否能抵(非营养系开的课)
问题二
这些学分一定要营养系开的才可以吗?
我查我们学校的开课清单 体育系 儿家系 餐旅系都有开营养学
学分2~3不等 这些修了会承认吗??
问题三
此外 里面提到很多正课及实验(ex.营养学及实验.膳食疗养及实验等)
这是表示修正课一定要修其实验才会承认这个学分吗??
还是只要学分证明上面承认即可??
因为我目前就读的科系规定实验和正课必须一起过才会承认学分
(只过实验或只过正课皆不承认)
不过我们系今年有改制度 这规定已取消 过其中一个也会有学分
究竟20个学分是要考选部认定还是开这门课的单位承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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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了 急着选课
请大家多多帮忙
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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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198.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