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rderKiller (可以叫我杀人者吗?)
看板Detective
标题Re: 大家认为艾勒理的荷兰鞋子的秘密如何(未读勿看)
时间Wed Oct 25 20:35:15 2000
※ 引述《APTX (蓝与绿的交界)》之铭言:
: ※ 引述《thinkingreed (王菲"寓言"发行了)》之铭言:
: : 好看!好看!
: : 不过基本上几乎艾勒里昆恩的小说我都很喜欢
: 终於把他看完ㄌ.....
: 一张结婚证书......哈哈....哈哈哈......^.^
嗯,终於把这本书给翻完了,
有一些奇怪的想法想po出来…^^
既然有人提到结婚证书,
那就先说说我们的凶手好了…
1、杰尼之子汤玛斯.史瓦森与杰尼助理露西莉.普莱斯
在第一个案子爱比嘉.杜伦命案中,我对露西莉.普莱斯还没有怀疑,
其实,就那双鞋来说,我只觉得把鞋舌塞进鞋子里是暗示我们,
穿鞋子的凶手的脚应该比鞋子拥有者的脚还要小,
也就是说凶手的身高应该比鞋子拥有者的脚要矮,
所以我就一直在看,有没有在那个地方提到身高,但是没有…^_^
书上只有提到这双鞋本身就很小了,甚至比杰尼大夫的还要小,
那麽凶手就应该是个小矮人了…
说实话,压根儿没想到是女人…女生的脚就一定比较小吗?我不知道…:)
在第二个案子杰尼大夫命案中,我突然就把范围限定在昆恩老友约翰.明荃,
与助理露西莉.普莱斯的身上。
因为书中描述杰尼大夫死状安详,但是一个先被K到头的人,
没有抵抗K他头的那个人实在很奇怪,
而且他後面没有窗户,只有一个小的三角形的空间,
怎麽会有人让其他人跑到那种地方去呢?
那时我直觉想到就是书柜,在杰尼的後面,
如果是那种有门的书柜,那搞不好有人躲在里面,偷偷跑出来K人家一下,
不过这实在是太难以想像了,所以放弃:^^
所以我直觉想到,只有可以去他後面拿书的人才是凶手,
也就有可能是约翰.明荃与露西莉.普莱斯。
这时我想到昆恩的书,常常喜欢把昆恩的朋友当成凶手,
所以这时我就一直想约翰.明荃杀人的可能性…^^(很笨吧…)
後来露西莉.普莱斯被捉的时候,我一点也不怀疑…
昆恩不是说第二个案子用同样的手法来杀人很奇怪吗?
这里他好像没有做什麽明确的解译…
他说了两个理由,一个是同一个凶手应该用两种方法杀人,
另一个是不同一个凶手应该用同一种方法杀人,
可是我不知道该拿那一个来说明这个状况…^^;
敲击也是个很奇怪的事…
真的只是为了怕勒杀时杰尼大夫发出声音吗?
那何不就下毒?医院里这种东西多得是…
何不就枪杀?半路袭击?制造假意外?要杀人的方法多的是,
为何又用勒杀?又回到上一段的问题…为何又用勒杀?
我仔细想了很久…终於想到一个很白烂的回答…
因为如果不在杰尼後面勒杀,那就没办法把凶手范围缩小到只有两个!!
女作家喜欢用下毒…(至少克莉丝蒂常用…)
可是下毒的解答就会变得很多,
所以克莉丝蒂就必须让主要受害者与次要受害者被杀的理由不同,
这样子小说会看起来很复杂而且好看…重点是,看起来比较有道理。
而印象中,昆恩的书很少下毒,至少不多吧?
两个案子用同一种暴力的方式致死,凶手比较有找出来的理由,
像这本书一样,不会有第二个解答…
会不会是作者本身的做法?
也许如果是女作家,她最可能的杀人的方法就是毒杀?
然後如果是男作家,他最可能的杀人的方法就是暴力?
不知道呢…^^
我从没来想过汤玛斯.史瓦森有一腿…
虽然说他有涉案甚至是幕後的黑手,是很有道理,
但是汤玛斯.史瓦森与露西莉.普莱斯结婚…
这就有点牵强附会了…
儿子与自己的助理结婚,杰尼提都没提,有点奇怪吧?…^^
大概就和APTX兄的感觉一样,看完後大笑三声…
2、先天过敏症
约翰.明荃说,他在先天过敏症的手稿中,发现了芙达.杜伦的身世之谜。
奇怪吧?
我不是医学院的,自然不知道先天过敏症与怀孕生子,有什麽样的关系…:p
不过可以从那种地方发现芙达的身世,
是不是说芙达有先天过敏症丫??
不过这与案子无关就是…^^
3、爱比嘉.杜伦、莎拉.福勒与卢西亚斯.唐宁
为什麽爱比嘉.杜伦知道自己的伴妇莎拉.福勒和某个医生有一腿的时候,
因为"需要她",所以把这件事压下来,把那个医生请进自己的医院来,
甚至合法的收养那个小孩?
一个很有权势的女人,何必要这种伴妇?
最後还因为那个小孩两人吵了一二十年,奇怪哦…?
而那个唐宁在书中完全"无话可说",真是一个安静的人呢…
好歹也是芙达的爸爸这样一个重要的角色吧?:)
居然不排对话给他…
4、时间与莫理兹.肯奈赛
怎麽说呢?
爱比嘉.杜伦跌倒的时间太正好了…正好在她想签新遗嘱前…
矛头直接指向杰尼与莫理兹.肯奈赛那个科学家。
而那个莫理兹.肯奈赛後来又跑出来说他有危险的时候,
他还想把重心放到菲利浦.摩浩斯身上,
这时我又想到,在前面几章,
有一段他与芙达的对话,短短的,让人觉得很奇怪…
有没有可能他杀了老太婆是为了要娶进家财万贯?
可是後来故事重心就没放在他身上,所以这件事渐渐的就忘了…^^
而那个科学家所说的东西,
一看就知道在鬼扯…
而昆恩在那一章的最後说到,
要好好的把他盯牢…
为什麽丫???
他完全不符合前面所说凶手的描述…
最後这件事也不了了之…^^
5、约翰.唐宁?
在299页,最後的地方,
不知道为什麽,一群人跑来找约翰.明荃,
不知道卢西亚斯.唐宁与高德大夫(说真的,我忘了他是谁…^^)都来找他…
也许是昆恩的技俩吧…
这里打错了…吧?^^
呼~~~鬼扯完了,
该念书了…
整体来说,真是个不错看的小说呢…
不过跟昆恩以往的小说比起来,
这本算是相当易懂的,
蛮适合很少看推理小说的人看呢…
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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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是会一死……这是神的旨意。
有人可以替代神吗?或是自己认为如此?
我想证明谋杀的意义,不该是小说中的斗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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