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s (宠物先生)
看板Detective
标题Re: [心得] 东野圭吾《真夏方程式》 读後感
时间Wed Jul 18 06:32:02 2012
我的想法是:
1.汤川是那种不会强加观念在别人身上,交由本人自行判断的人。
2.汤川心目中的正义,并不仅止於法治层面。
以下是我的详细看法,一起做个讨论:)
※ 引述《luckysmallsu (B.J.T)》之铭言:
: 还有最後汤川的处理我也很不解
: 为什麽揭发真相会使恭平往後的人生严重扭曲 恭平本身又没有任何错
: 汤川所应该告诉他的是:
: "你没有任何丁点丝毫的责任 无须为此事背负莫须有的十字架 所以你真的不必自责"
: 这跟成实的杀人案件本身根本就完全不一样 拿这两件事来类比就真的太奇怪了
: 这种简单明了的答案根本就无须让一个小孩子自己去探索吧
: 万一小孩子在思考的过程自己想错而钻进死胡同那才是最要不得的
汤川当然知道「不知者无罪」,但他无法判断一个小五生能否有如此豁达的想法,
(事实上就算是大人,遇上「有人因自己无意识的作为而死」内心也会有阴影吧)
认为当下的时间点,让当事人知道这种事是危险的,
即使告诉他这个道理,但小孩的内心发展并不一定按照自己所想。
P.389他委托成实,请她「迟早有一天」再告诉恭平(我认为是「等他长大」的意思)
一方面到时恭平已经有客观的判断能力,再者也是藉重成实自身的「赎罪」经验。
两人经历的事的确不能类比,但就「带着与人命有关的回忆活下去」这点是一致的。
你的做法是「当下就告诉小孩自己做了什麽,再说『其实不是你的错』」,
汤川则是「等小孩长大後再告诉他做了什麽,让他自己判断有没有错」。
很难说哪种作法比较好(要视小孩受教与否而定),
但从汤川之前与恭平的相处,我认为他在教育方面是属於循循善诱派的,
会这麽做也不无道理:)
当然这中间还牵涉到重治「杀人犯意」的认定,尽管重治会因弃屍与毁损屍体被捕入狱,
但与杀人罪量刑仍会有很大差异。
只能说汤川不想用少年的未来去赌,换得真相加深重治的刑责,
要说「正义没有获得伸张」的确也是啦……不过这是从法治上来看的,
人性面来看,个人认为汤川这样的做法也不能说错。
: 再者
: 姑丈重治利用无知且无辜的小孩来达成杀人条件这件事本身才是最不可饶恕的
: 搞不好重治根本早就计划好要利用恭平来脱罪了
: 为什麽汤川能这麽轻描淡写的就忽略这件事我真的是觉得匪夷所思
: 我并非说主角一定要誓死将犯罪者送上断头台
: 只是我认为在推理小说的最後面 正义的伸张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 犯人未必就要上断头台 但是忏悔跟赎罪我认为绝对是必要的
: 在嫌疑犯X的献身最後靖子的告白
: "怎麽能只有我们得到幸福 那是不可能的 我也要赎罪 我要接受惩罚... "
: 看到这一段我真的是非常震撼(这也是这本小说最後的高潮跟完美的end)
: 的确 在知道石神如此的为自己牺牲一切 靖子往後的人生根本不可能平稳的过下去
: 比起在牢里的石神 靖子要背负的是更沉重的十字架
: 所以当最後成实问汤川"我不用受罚吗?"
: 汤川的回答竟然是"好好的珍惜你的人生" =.=
: 我看到真的觉的囧爆了
: 这16年来你所面对的折磨还不够吗?
: 难到你认为背负这麽重的十字架以後还能够活着快乐吗??
: 你现在最应该做的不是去见你父亲的最後一面并且好好忏悔吗???
个人认为在汤川眼里,成实已经在进行赎罪了,
只是她的做法是「回到母亲家乡,保护海洋」,
与你所说的「见生父一面,并忏悔」不一样,比较没有明确对象。
《真夏方程式》的仙波一案与《嫌疑犯X的献身》的富樫命案有个很大的不同点,
就是前者的真相被挖出来时,距离案发已过了16年,後者则距离案发不过几天而已。
汤川认为,前者的真凶成实早已明了生父包庇自己犯下的罪,
成实这段期间并没有如你所言「就这样快乐地活下去」,
16年间她也以自己的方式赎罪,汤川认为「这就够了」,
那句「好好的珍惜你的人生」也只是一句勉励对方再接再厉的话。
相较之下,靖子则是尚未有「被献身」的自觉,所以汤川选择揭露真相,
但即使如此,他也没要求靖子赎罪,那是她自己的选择。
当然以法治面来看,成实还是得接受刑责的(当然前提是仙波要翻供),
只是个人认为,法治面从来就不是汤川的考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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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野圭吾:「现在已经不再梦想成为电影导演了,我觉得成为小说家很不错。」
刘黎儿:「怎麽不错法?例如不用上班?」
东野圭吾:「当然不必上班很重要,但是最重要的,
是我获得了自己一个人也能活下去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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