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riswan (艾小丝)
看板Design
标题[情报] 国民年金logo设计徵选活动
时间Tue Jul 28 17:10:36 2009
$ 国 民 年 金 logo 设 计 徵 选 活 动 $
$ http://www.moi.gov.tw/dspc/logo.html $
活动宗旨
国民年金法自9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完备社会安全体系之重要里程碑,我
国从此正式迈入全民有保险的时代。
国民年金迄今即将实施届满一年,为使民众了解国民年金的好处及意义,特举办
本创意标章(logo)设计徵选活动希望透过全国民众共同参与、脑力激荡、创意
思考,徵选出国民年金之代表性创意标章(logo),延用於本部未来国民年金宣
传文宣与宣导品中(摺页、手册、海报、纪念品、短片等),并同时让民众对国
民年金的制度内涵与精神有更深刻的认知,共同支持国民年金制度,期使全民永
续共享国民年金的保障。
主办单位
执行单位:民间全民电视股份有限公司
连络洽询: 国民年金LOGO设计徵选活动小组 邱佩菁
电话:02-2570-2570 分机8884
传真:02-2577-2512
E-MAIL:
[email protected]
参选资格
欢迎台湾地区各高中(职)以上学生及有兴趣之社会人士共同参与。
评审办法
徵选评审作业分初选、决选二阶段进行。由主办单位代表及设计相关领域代表组
成评审团,召开评审会议选定得奖作品。
评审标准
设计理念40%、创意及整体造型30%、美感或美观性20%、应用性10%。
奖项奖金
(一)特优:1名,奖金新台币二十万元整及奖状1只,作品将作为国民年金创意
logo,以供本部未来宣导国民年金之用。
(二)优等:3名,每名可得奖金新台币五万元整及奖状1只。
(三)佳作:5名,每名可得奖金新台币壹万元整及奖状1只。
※(奖金依税法规定扣缴所得税)
作品规格
(一) 参选作品请一律以Illustrator或Coreldraw等向量绘图软体绘制标章,图
形须含「国民年金」四字,大小以宽10cm*高10cm为限,并需考虑便於放大
、缩小,应用於各种材质之宣导制作物上。
(二) 平面图稿:彩色稿为限,并附上标准色彩及字体说明、设计理念说明(200
字以内),一并彩色列印并裱贴於於A4尺寸厚纸板上(请参考平面图稿范本)。
(三) 作品光碟:档案解析度不少於300pixels/inch,萤幕模态/颜色:RGB,CMYK,
请提供两种规格原始档,并另存jpg档。请以作者为档名, 储存於光碟片中,
并於光碟上注明作者。
收件规定
(一)收件截止日:98年8月31日止,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
(二)交件时请备齐下列物件,为避免失误,各项文件请以电脑打字:
1.报名表。
2.平面图稿。
3.作品光碟(请在光碟片上注明作者)。
(三)交件方式:将上述物件妥善包装,以挂号邮寄至105台北市八德路三段30号
13楼,「国民年金LOGO设计徵选」小组 收。
得奖公布
98年09月21日前於内政部网站公布得奖名单,同时以电话及E-MAIL通知得奖人,
并择期颁奖。
报名须知
(一)须以个人名义参选,每人限参选一件作品,作品均应填写报名表。
(二)交件前请确实检查各项应缴交之物件,若缺少其中一项,恕不接受报名。
(三)请参选者於邮寄作品时妥善包装,主办单位不负责作品之修补,作品若因
运送造成损伤,而影响评审成绩,参选者不得异议。
(四)参选作品无论得奖与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请由参选者事先自行备份留
存。
(五)参选作品应为未曾发表之原创作品,并不得抄袭、模仿、或剽窃他人之作
品。若有涉及相关着作权法律责任及侵害第三人权利时,悉由参选者自行
负法律上责任,概与主办单位无关。
(六)若经发现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奖资格,追缴回奖金及奖牌(状)外,
并由次优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递补。
(七)得奖作品以参选者为着作人,该着作人同意对主办单位不行使其着作人格
权,并将其着作财产权让与主办单位,同时主办单位保有作品修改权,参
选者不得异议。
(八)得奖者需出席主办单位所举办之得奖作品发表记者会。
(九)参选者须尊重评审团决定,对评审结果不得异议。为确保得奖作品之水准
,参选作品未达评审标准者,奖项从缺。
(十)其他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随时补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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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5.40.63
※ 编辑: iriswan 来自: 122.125.40.63 (07/28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