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hodolite (洛德莱特)
看板Design
标题Re: [转录]设计人,小心你的档案
时间Thu Jun 14 14:10:06 2007
我不是多厉害的设计人,
或许连称为设计人都还勾不上边,
只是说说我的想法跟问题
我想有些时候,
也许只是想法或表现手法不约而同
(不过巧合我想也是有个程度底限的啦...
大家都有眼睛和脑子嘛...)
不过不管怎样,
对我来说,
今天也许我不喜欢或是不认同这个作品,
但是我一样愿意扞卫它的着作权
对於抄袭,
我当然觉得那是很不可取的行为,
不过我的老师告诉过我,
很多事情都是从模仿开始,
只是看你用在哪些地方
拿去卖钱公开当然不对,
不过如果是自己练习使用的话不知道到底可不可以?
像是有时候我看到喜欢的图或是作品,
我会偷学一些换掉某些东西,
(例如说这张图里我想要兔子而不是熊,我喜欢蓝色而不是粉红色)
但是只用在我自己私人的部份,
像是电脑桌布啦...或是自己的小贴纸书卡什麽的,
这样子算是个人用吧?
到底需不需要告知原作呢?
以前老师也跟我说过,
如果是有需要公开的作品,
类似改作或是衍生的话,
最好是徵得原作者的同意,
并且在公开的时候标明改做或是源自哪个作者的作品
现在网路发达,
有时候像别人画的图放在网路上,
我看到了,
我用了那个构图或是用色之类的,
然後也画了一张图,
也放在我自己的网路上,
像这样也需要告知原作吗?
还是只要标示出最初之类的来源?
一般来说我现在通常都是附上原作的首页或是名称,
然後标示出原作者以及作品名称,
加注如果有任何问题可以告知我彻下,
虽然到目前为止,
没遇到过有人跟我说有问题(当然也可能是没人来看啦...)
其实一直不知道我这样的作法到底有没有不妥,
只是我一直在想有没有更妥善更好的方法,
可以在我学习或是练习的时候,
更不会对原作造成困扰或伤害
还是说像我这种行为就根本也是不对的?
其实这个问题我一直想了很久很久...
打从我开始拿笔画图之後就在想了......
有人可以告诉我吗? m(__ _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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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8.90.31
1F:推 Tayako:要告知 特别你是因为有"参考"到他人着作而画出类似的作品 06/14 16:56
2F:→ Tayako:而且所谓网路连结标明出处有重制权 但是否侵权要看作者 06/14 16:59
3F:→ Tayako:是否为默示授权或是你有合理使用 06/14 17:00
4F:→ Tayako:放在网路上已经是一种公开发表的动作 不管怎麽样 06/14 17:01
5F:→ Tayako:还是可以写个信或留个言告知原作 因为原作最大阿.. 06/14 17:02
6F:→ Tayako:之前有个案例就是小说封面构图被告是抄袭某cosplay的相片 06/14 17:09
7F:→ Tayako:然後被判赔... 06/14 17:10
8F:推 Tayako:因为我也是有在画画的 因此虽然美术着作依照最低创意成份原 06/14 17:16
9F:→ Tayako:则 还是有自己的着作权 但现在电脑科技越发达 重制盗图 06/14 17:17
10F:→ Tayako:越来越容易 如果你有完整的手稿资料 是可以保护自己多一点 06/14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