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diga (维克多的玫瑰)
看板Delivery
标题Re: [问题] 双挂号一定要本人or亲戚才能收?
时间Sun Nov 14 10:20:30 2010
※ 引述《yang14592 (SUPER)》之铭言:
: 想请问一下双挂号是不是一定要本人或亲戚签收才行?
: 前几天邮差按铃说有"双挂号"(收件人是我朋友,地址是我家),
: 下楼签收时邮差说,因为我非收件人本人or亲戚所以不能签收。XD
: 所以我只好下午跑去刻了一个印章,等隔天签收时盖章。
: (感觉有点多此一举,地址是我家...我可以拿身分证证明的啊?)
: 是我认真错误吗? 还是台北市的邮差比较认真@@(辛苦了)
实际的情况你必须客观的想一想
你若不是邮件的收件者 邮差要怎麽去确认你的身份?
由亲属代收这种情形 邮差本身即已冒一定的风险了
(亲属间的关系也是由代收人说了算 邮差也只能秉持信赖原则)
但今天只是朋友或分租的室友关系 要怎麽确认邮件能确实的交到收件人手中?
邮件在几番转手过程中 遗失、破损或效力逾期了 收件人有抱怨要求赔偿时
该由谁负责??
查验签收单时发现只要不是由本人或亲属签章 就是邮差的疏失而要处分
举个实际例子
有交通违规的挂号 因收件人上班而由当时在家的室友代收
几个月後 收件人宣称未收到该挂号而过期导致两倍的罚锾 不服抗告
这时行政法院向邮局调出签收单 再比对收件人家户资料
结果变成邮差要负未尽查证的业务疏失责任
因为"朋友"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效力 是邮差便宜行事!!
所以 现在在送罚单或行政文书类时
即使是家人代收 我还会确认能否确实转交给收件人 以免事後有争议
写的落落长 主要的就是表达 邮差不让你签收
一方面落实查证之责 一方面也是保护代收人(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乱收啦XD)
我想你也不想好心代收後 出了什麽麻烦还要负责吧
而邮差在职权内能送的出去就会尽量送 因为送不出去还要载回来或开通知单
增加自己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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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3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