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ngjian (风舞狂沙)
看板Delivery
标题Re: [问题] 存局包裹失踪了(过期)
时间Sun Aug 23 22:36:12 2009
※ 引述《anna229750 (安娜)》之铭言:
: 其实是合购团的邮包
: 我合购时有跟主购说要A邮局存局候领
: 但是来不及在15天内去领
: 所以我在15天的期限前 打给A邮局 拜托多留几天
: 接电话的人听起来是个阿伯
: 他说 "好 帮你保留到8/18" (因为我说那时才能去领)
: 我也没跟他问清楚他是谁...
: 就很安心的没在15天内去领...>"<
: 可是
: 我去A邮局领时小姐却说没有包裹 说可能太久被退回了 (但那天才8/17)
: 打给投递邮局
: 投递邮局也说包裹尚未退回 说查询不到
: 包裹也没退回主购家(主购有查过)
: 今天又分别打给A.B邮局 都说没有...
: 现在我的包裹失踪中...
: 我该怎麽办才能找回它...ˋ(′_‵||)ˊ
: 能问的我都问了...(A.B邮局&主购)
建议直接请原寄件去查
直接贴邮局网路上查询的Q&A
问题: 1.邮件查询的费用如何?
回答: 一般查询费免收查询费,但顾客如要求传真查询,则每件一律收取传真费15元 (
快捷邮件则免费)。 国际邮件免费查询,但如拟以电信查询(如传真、电传打字等) 或
以快捷邮件发出者 ,则需收取所指定之服务费。
问题: 2.如何查询挂号邮件?
回答: 寄件人交寄之邮件,逾正常邮递时间,收件人仍未收到,得向原交寄查询。 受理
国内邮件查询期间,为自交寄之日起6个月内。 1.普通函件应附原件封面式样。 2.挂号
邮件等领有交寄执据者,应交验原执据,向原交寄局办理。
问题: 3.邮件查询应如何申请?
回答: 寄件人欲查询,普通函件应附原件之封面式样,领有交寄执据者(即挂号邮件),应
交验 原执据,迳洽原寄局办理,并应书明下列事项:?邮件种类?交寄日期?寄件人姓名、
地址,收件人姓名、地址,经邮局编有号数者,其号数。
问题: 4.邮件查询的期限为何?
回答: 国内邮件自交寄日起算6个月内;国际包裹及国际挂号函件自交寄之次日起算6个月
内、国际快捷自交寄之次日起算3个月内。逾期邮局得不予查询,且不负补偿之责。
问题: 5.利用传真查询邮件费用如何?
回答: 国内邮件一般查询免费,但如顾客要求以传真查询者,除快捷邮件外, 一律收取
利用电讯之成本传真费15元。
问题: 6.我有一封寄到美国的国际航空信件,对方还没有收到,要如何办理查询?
回答: 您可向位於桃园机场的快捷股办理查询。该股电话是03-3833776转251-254。您也
可以到原寄局填写查询单,再交由邮局窗口人员办理。
问题: 7.我有一封从日本寄到台湾的国际航空信件,到现在已经半个月,还没有收到,要
如何办理查询?
回答: 可向台北邮件处理中心国际函件进口股办理查询。该股电话是02-23517283转
804-807;传真02-23560978。
问题: 8.我有一封寄到美国的国际航空包裹,对方还没有收到,要如何办理查询?
回答: 可向位於桃园机场的国际包裹出口股办理查询。该股电话是03-3833776转271-273
。您也可以到原寄局填写查询单,再交由邮局窗口人员办理。
问题: 9.请问由国外寄来的挂号函件遗失要 如何申请补偿?
回答: 国外进口的挂号函件经查询确定已遗失,收件人申请补偿时,必需先取得寄件人愿
意放弃优先补偿权之证明,然後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及印章前往原通知之邮局填写下列表件
申请办理补偿。 邮件补偿申请书及邮件遗失毁损损补偿金收据。
问题: 10.请问寄往国外的挂号函件遗失要 如何申请补偿?
回答: 寄往国外的挂号函件经查询确定已遗失,於接获原寄邮局之通知後,请寄件人携带
原挂函之交寄执据、身份证明文件及印章前往原寄邮局填写下列表件办理补偿 邮件补偿
申请书及邮件遗失毁损补偿金收据。
问题: 11.请问由国外寄来的包裹遗失要如何申请补偿?
回答: 国外寄来的包裹经查询确定已遗失,收件人申请补偿时,请先取得寄件人愿意放弃
优先补偿权之证明,然後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及印章前往原通知之邮局填写下列表件申请办
理补偿。 邮件补偿申请书及邮件遗失毁损补偿金收据、申明书〈申明不符补偿要件时,
愿意退还已领之补偿金〉。
问题: 12.请问由国外寄来的包裹收到时内件短少或损坏时要如何申请补偿?
回答: 收件人领取进口包裹时,发现包裹内件短少或毁损,收件人申请补偿时,请持身份
证明文件及印章前往投递之邮局填写下列表件申请办理补偿。 ★领取进口国际包裹声明
事项记录单 邮件补偿申请书及邮件遗失毁损补偿金收据、申明书〈申明不符补偿要件时
,愿意退还已领之补偿金〉。
问题: 13.请问寄往国外的包裹遗失、毁损或内件短少要如何申请补偿?
回答: 寄往国外的包裹经查询确定已遗失、毁损或内件短少,於接获原寄邮局之通知後,
请寄件人携带包裹之交寄执据、身份证明文件及印章前往原寄邮局填写下。
问题: 14.请问由国外寄来的挂号函件遗失请问补偿多少?
回答: 每件补偿金以不逾30 SDR为限,折合新台币1、410元,如系90年1月1日以後交寄者
,其已付之邮资一并退还,但需扣除挂号费及保价费。
问题: 15.如对方未收到,请问如何请求补偿?
回答: 如寄达邮政查覆确已妥投,而寄件人宣称收件人未收到时,则请寄件人取具收件人
之未收到之英文申明书,以便再向寄达邮政洽查,暂时无法获得补偿。
问题: 16.请问寄往国外的挂号函件遗失请问补偿多少?
回答: 每件补偿金以不逾30 SDR为限,折合新台币1,410元, 如系90年1月1日以後交寄者
,其已付之邮资一并退还,但需扣除挂号费及保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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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0.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