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kissimo (伤心断肠剑)
看板Delivery
标题Re: [问题] 从美国寄IPOD回台湾
时间Sun Nov 5 22:08:52 2006
※ 引述《gerberqq (阿岩)》之铭言:
: 只要不要有原本的盒子,把她拆开标明是二手就不会被扣?,
: 你想用什麽寄都可以,只是用快递寄回来的钱应该可以在买一台了><
不太对哦~
我说一个我本身的案例好了
我有一次从日本标了6台中古MD座机,寄EMS
结果在海关被拆验,通知我去缴税,课了三种税
1.进口税(关税) 2.货物税 3.营业税
计算方式:
进口税(关税)=物品出口离岸报价(含国际运费)x0.1(税则:85203990001:其他录音器材)
货物税=[物品出口离岸价格(含国际运费)+进口税(关税)]x0.1(音响器材货物税税率)
营业税=[物品出口离岸价格(含国际运费)+进口税(关税)+货物税]x0.05
前前後後课了物品总值的27%的税
由此可知...中华民国万万税...(我翻了一下税则...汽车进口税最可怕...高达60%...)
不过海关抽验的原则是以invoice报价来认定,出口国离岸价值台币3000以上就拆验...
※ 编辑: winkissimo 来自: 220.229.39.211 (11/05 22:19)
1F:推 moonshade:日本卖家不肯低报收据喔Orz 11/08 18:53
2F:推 winkissimo:我也希望他能低报...但是可能是民族性的关系...阿本仔 11/10 01:18
3F:→ winkissimo:卖东西很诚实,故障品就会说是故障品,刮伤会把刮伤照得 11/10 01:19
4F:→ winkissimo:很清楚...人家国家强盛不是没有道理的 11/10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