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mt (brmt)
看板Delivery
标题[问题] 关於邮政业务,请问是否有违法
时间Fri Dec 2 13:35:56 2005
※ [本文转录自 criminology 看板]
作者: brmt (brmt) 看板: criminology
标题: [问题] 关於邮政业务,请问是否有违法
时间: Fri Dec 2 13:28:55 2005
根据邮政法第六条
以下引述邮政法
第六条 (邮政不得私营原则)
除中华邮政公司及受其委托者外,无论何人,不得以递送信函、明信片或其他具有
通信性质之文件为营业。
但现在在市场上常看到有民间的递送业者,轰动一时的10员递送业者,专门递送小型的
"文件",包含公司的公文信件往来
不知如此是否有违法?
谢谢
帮忙回答者赠送P币2000..预算6000送完为止(言之有物才算...本人自行判断)
预算有限...谢谢大家 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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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13.218.23
1F:推 Frehrt:"通信性质"的认定是关键 12/02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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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13.218.23
2F:推 argene:我只知道不能写"信件"、"明信片"两种。 12/02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