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ewha (小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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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第三十七届菁英盃全国大学院校辩论赛邀请函
时间Mon Nov 3 22:33:01 2008
第三十七届菁英盃全国大学院校辩论赛邀请函
一、比赛时间:民国九十八年二月十日(二)至二月十二日(四)
二、比赛地点:国立台湾大学法律暨社会科学院校区(台北市中正区徐州路二十一号)
三、比赛制度:新式奥瑞冈五五四制
四、参赛资格:
每队选手以具有大学一、二年级学籍者为限。
本次菁英盃每场比赛皆须有一名以上大一出赛。
五、备选题目:
初赛(政策性辩题)
1. 我国大学教育应采大一不分系
2. 我国妇女堕胎应废除配偶同意权
(附加定义:不讨论未成年人之堕胎行为)
3. 我国受刑人服刑应加入居家监禁制度
4. 我国会计准则应废除员工股票分红费用化
复赛(价值性辩题)
1.人有自由意志
人无自由意志
2.我国大学应采菁英教育
我国大学应采普及教育
3.台湾政论节目有助於民主政治发展
台湾政论节目有害於民主政治发展
4.红楼梦在研究人际关系上比三国演义更有价值
三国演义在研究人际关系上比红楼梦更有价值
六、报名方式:
(一)缴交报名费及保证金
缴款方式:请使用「自动柜员机转帐」或「入户汇款」
缴款期限:民国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一)下午五点前
汇款帐户:
邮局代号 局号 帐号 户名
700 000123-6 053140-0 国立台湾大学健言社李昱融
※以自动柜员机转帐者,请务必保留收据於第一次领队会议时出示。
※以入户汇款缴费者,请务必以「校名」为汇款人,勿使用个人姓名。
(二)缴交报名表
缴交方式:以电子邮件寄送
信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缴交期限:民国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一)晚上十点前
※主旨请注明:「大学菁英盃报名表(XX大学)」
报名表内容需包含:
1.两位联络人姓名
2.联络人之联络电话
3.若为自动柜员机转帐者,请附上交易序号末五码以
供对帐
※依以上方式缴交报名费、 保证金及报名表後始完成报名,若有欠
缺视同未完成报名手续。
七、报名费用:
报名费:每队新台币两千五百元整
保证金:每校新台币两千元整
※一校报名两队以上者保证金仅需缴交两千元
八、领队会议:
第一次领队会议
时间:民国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六)上午九时三十分
地点:国立台湾大学法律暨社会科学院校区第十六教室
※若不克出席第一次领队会议,请於民国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五)
晚上十点前告知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代理抽签。
第二次领队会议
将於第一次领队会议时公布
九、连络方式:
台大健言社
执行长 生科三 周航仪 0987421908
裁判长 地质三 邹明恭 0952412666
赛务长 社会三 宋思颍 0963231567
总务长 法律三 陈致睿 0916316492
美宣长 法律三 郭智安 0928066135
十、备注:
若对於上述有任何意见请於领队会议时提出。请密切注意台大健言社网页(
http://club.ntu.edu.tw/~club20150/main.htm),任何新公告都将发表在社团网页上。
国立台湾大学健言社 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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