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nie80168 (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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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九十七年度大专盃租税辩论比赛活动办法
时间Sun Aug 31 11:42:34 2008
※ [本文转录自 NCCU_debate 看板]
作者: poiu884 (毛) 看板: NCCU_debate
标题: [比赛] 九十七年度大专盃租税辩论比赛活动办法
时间: Sat Aug 30 14:40:44 2008
九十七年度大专盃租税辩论比赛活动办法
一、活动主旨:透过公开辩论,针对租税教育进行讨论,增进大专院校对於税法
的了解。同时,藉由青年学子从各个层面的讨论,提供更多思考方向。
二、主办单位: 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
财政部高雄市国税局
财政部台湾省北区国税局
财政部台湾省中区国税局
财政部台湾省南区国税局
三、承办单位:中国租税研究会
四、协办单位:国立高雄大学财经法律系
五、比赛规则:新奥瑞冈式554制
六、比赛辩题:1.我国应实施负所得税制,以照顾中低收入者。
2.促进产业升级条例落日,应全面取消租税奖励措施。
七、比赛日期:民国97年10月25日(星期六)至10月27日(星期一)。
八、比赛地点:国立高雄大学法学院大楼(初赛、复赛)及
图资馆国际会议厅(决赛、开闭幕式) 。
九、参赛资格:全国文武大专院校(不含研究所),共32队。
十、报名事项:
1.每队最多以七人为限,采电话报名,截止日期:97年9月20日,请连络以下同学:
李文慈 0956005699
郑楚甯 0929979818
王意淳 0956697850
2.报名需缴交保证金每队二千元,於参加比赛後无息发还,请尽速将款项汇到以下
帐户,以完成报名手续:
银行:土地银行
户名:郑楚甯
帐户:033005666576
3.汇款完成请将转帐收据影本寄至下列地址,并来电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地址:811 高雄市楠梓区大学二十八街140号
郑楚甯 同学 收
十一、领队会议:
1.第一次领队会议订於
97年10月3日下午两点於国立高雄大学法学院大楼一楼多
媒体教室召开,会中将说明并决定此次比赛辩题与定义、确定比赛规则及相关
事项,并抽签决定赛程。
2.不克出席之队伍请通知大会代为抽签并且不得对各项决议提出异议。
十二、开幕式:
97年10月25日上午於国立高雄大学法学院演讲厅举行,各校至少需派队员三人以上参加。
十三、奖励:
1.团体奖:
冠军:奖金四万元整及奖盃一座
亚军:奖金三万五千元整及奖盃一座
季军:奖金三万元整及奖盃一座
殿军:奖金二万五千元整及奖盃一座
2.个人奖:设四位最佳辩士奖,由评审在冠、亚、季、殿军四队中每队遴选一名,共取四
名,每人奖学金五千元整,并颁发奖状一张。
十四、住宿:
每一队伍最多提供七人住宿
十五、活动联络人:
郑楚甯 0929979818
http://www.ctratw.org/最新消息/news20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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