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labala (balabala)
看板Datong
标题[新闻] 老见他给钱 校旁超商揪狼
时间Sat Jul 4 22:13:02 2009
今天看到报纸,有拍到学校的大门
应该就是不久前某校长坠楼那间
便利商店应该是保安宫对面那间
至於买麻糬的老伯
我个人有猜到应该是某位
偶而会跟他买说
真是可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4/today-so11.htm
给女童钱 一年猥亵百次
〔记者吴岳修/台北报导〕台北市大同区一所国小附近卖麻糬的七旬老翁林国梁,
涉嫌以每次百来元代价猥亵国小女童,次数高达百次,检察官认为老翁恶性重大,
依法起诉并声押获准,也引发家长恐慌,是否尚有其他受害学童,检警正进一步调查。
检方调查,高龄72岁的老翁林国梁,单身未婚,在台北市大同区摆摊卖麻糬,
由於麻糬摊附近刚好有一所国小,不少学童放学回家途中都会经过光顾,
这名受害女童因而与林嫌逐渐熟稔。
校园旁摆摊 零用钱诱童
检方指出,林嫌获悉被害女童来自单亲家庭,因家长工作繁忙,以为有机可乘,
除以长辈关心名义接近女童,另以零用钱为诱饵,从96年中起到去年12月底,
每次100、300元不等价格,将女童带往邻近国中小校园偏僻处猥亵,
猥亵女童频率每周2到3次,初估犯案至少上百次。
选超商货架旁 掩护付款
检方表示,林嫌为避人耳目,每次犯案均选择校园偏僻处,
给女童零用钱也都刻意挑选附近一间超商,利用货架作为交易掩护,
犯案超过年余却无人知晓,直到今年年初超商店长注意到林嫌给女童钱的异状,
且2人碰面时常装作不认识,店长认为有异,遂通知女童家长及校方处理,
这才揭穿林嫌恶行。
警方逮捕林嫌并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送办,林嫌坦承猥亵被害女童,
但表示只犯案过2次,士林地检署检察官依被害女童及超商店长供词,
认为林嫌恶性重大连续犯案,提起公诉并声请羁押获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2.173.87
1F:推 iamhsg:!!!! 07/04 22:28
2F:推 celeste2008:卖麻糬的老杯杯??是也会在圆山捷运站卖的那位吗?? 07/05 15:44
3F:推 passmina:该死的王八蛋--------- 07/06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