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ikegy69 (手枪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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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原来大叶学生的正义感都用在这
时间Sun May 31 02:49:51 2009
有人炮轰有人给机会~
说实在局外人为了这件事情而争吵很不值得 伤和气
而转录到笨板的确有所不该
以客观角度来看
1.偷窃: 窃盗属於非告诉乃论 即使被害人原谅 检察官也会依法办理
2.勒赎: 已经严重触犯法律中的刑法连带民法(意思就是不但会被抓而且还可能会被告)
朱姓同学当下已经犯了窃盗罪 倘若只是一时被迷惑而犯下 又在被害人报警前将手机归还
则视被害人是否原谅并且不追究 便为私下和解 倘若被害人提出告诉
则加害人将被判刑法以及吃上官司
但加害人并无归还之意 且要求被害人以赎金"赎回"手机 并且威胁被害人
同时他又多犯了一条恐吓他人
当他做出第二件事情时(勒赎 威胁) 法官已经可以认定此人无悔改之心
此外加害人也非初犯 会被这样判实属合情合理
倘若被害人家属(或者本人)打算提出告诉
那麽加害人在事後还会有一场官司(此为民事部份)
且加害人已经年满20 不论是民法或是刑法 都将之视为成年
所有责任都要加害人自行负责 与父母无关
简单来说:他已不在青少年保护法的范围之内 一律依照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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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给机会 有人批评他
做错事情会被批评是难免
若希望所有人都谅解实在是不可能
所以大家不如等事情过後他的表现如何 在来说是否该被原谅吧
人会犯错在所难免 但是悔改不是嘴上说说而是要靠所作所为
就像某大说的车祸事件一样
纯粹以中立态度发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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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如果是拿来背叛或者推卸责任用
那我们之间就不是朋友 既然不是朋友
你又对我施展对於朋友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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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4.125.123
※ 编辑: ilikegy69 来自: 125.224.125.123 (05/31 02:53)
1F:推 ujuj:专业!! 05/31 02:54
2F:→ ilikegy69:跟波利士大人混熟就自然懂了~囧rz 05/31 02:57
3F:→ ilikegy69:可是我一点都不希望我是这样懂的... 05/31 02:58
※ 编辑: ilikegy69 来自: 125.224.125.123 (05/31 03:07)
4F:推 ktll:原来楼上被抓进去喝过很多次茶 (大误) 05/31 03:03
5F:→ ilikegy69:= =||| 楼上我不知道该说什麽... 05/31 03:09
6F:→ wu90318:猪排饭? 05/31 07:24
7F:推 ewing112233:专业 05/31 08:33
8F:推 snowday:就整体行为意图观察应论以恐吓取财 其与窃盗应属法条竞合 05/31 11:49
9F:→ snowday:除客观上有窃盗及恐吓取财的事实 应就主观面加以审酌为妥 05/31 11:51
10F:推 rinnight:推!! 05/31 13:58
11F:推 s9123226:好啦好啦给你推一个~哈哈哈 05/31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