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amos6796 (五五六六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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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二手镜头买卖纠纷
时间Tue Dec 24 19:17:44 2013
※ 引述《misakiitoto (Vic)》之铭言:
: 各位午安
: 小弟我最近卖c50 f1.4遇到了一些问题
: 想上来请教各位前辈该如何解决
: 11/2的时候我约买家试镜
: 对方持6D测试拍个几张後觉得没问题就完成交易
: 当天回去後他来信说: 他发现在3公尺以後对不到焦
: 我回信说: 我在5D上没问题请他再多试试
: 後来他就回信说: 还是不行 算了
: 然後我就再回信以示抱歉
: 他也没回信 所以我觉得他应该也没想要退货的意愿
: 直到今天
: 他来信说: 无限远处无法对焦,请问是否有自行改装更换过其他EF镜尾
: 以致厚度不同无法对焦
: 我已送修台中老赖後得知此讯息
: 不诚实未告知商品状况
: 此事攸关诈欺请审慎处理
: 我的要求是原价购回
: 刑法第 339 条 (普通诈欺罪)
: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处五年以下有
: 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
: 以前项方法得财产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 前二项之未遂犯罚之。
: 这颗我也是二手买来的
: 我也确定我没有自行改装
: 这样我需要承担甚麽责任吗
: 我自己的认为是他当下可以选择退货
: 可是已经快两个月来才跟我说他送修发现这个问题
: 还是其实我真的需要负担甚麽责任
: 第一次遇到这种问题
: 还麻烦有经验的前辈们给予一些宝贵的建议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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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下给你参考 来源网路 如有不适 告知我会删
连结在这 感谢提醒
http://ppt.cc/o8ha
Q:二手物品交易是否适用於七日监赏期?
答:不管是交易二手物品或新品,只要是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
就不适用於七日监赏期。七日监赏期是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而消费者保护法所规范的是企业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争议,因此交易的对象必须是企业
经营者,
而且是透过网路或邮购买卖,消费者才有七日监赏期的适用。
Q:面交二手物品经检查过後完成交易,之後买家才发现当下没验出的瑕疵,
这样是否仍属卖家的责任,或是应由买家自行承担风险?後续的维修和费用卖家是否需要
负责?
答:二手物品买卖当面进行交货时,买家应依通常程序从速检查所受领的物品,
如果是疏忽没有检查出来,那依法视为已承认所受领的东西。
但如果是依通常检查程序不能发现的隐藏性瑕疵,卖方就不因此而获得免责,
後续的维修和费用也还是应由卖方负责。瑕疵担保责任可以分为权利瑕疵和物之瑕疵,
例如买到赃物,物的原所有权人可以主张将它要回去,这就是权利瑕疵,
这可以用债务不履行有关规定来催告解除契约;如果是物之瑕疵的话,
则可以请求减少价金或是主张契约解除,但如果契约解除对卖家来讲不公平的话,
那买家只能请求减少价金或依照债务不履行的规定,经过催告程序再解除契约。
Q:面交时有没有办法签署买卖契约避免後续纠纷?
答:不是书面才叫契约,但最好是有书面可以把它写得清清楚楚,那以後纠纷会少一点。
不过二手物品的买卖,交货时物品是不是有瑕疵或有隐藏性瑕疵,这涉及到证明的问题,
不是单纯买卖契约就可以克服的,所以如果可以照相、录影,或者是有旁人在场方式来证
明瑕疵的存在,
这些防范的措施,对以後要主张权利或要打官司都有帮助
Q: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赃物,买家需要负的责任及保障的权益为何?
答:通常在消费者明知购买的物品是赃物的情况下,会构成收受赃物罪或故买赃物罪,
买方在买东西时,如购买价格远偏离市场行情的价格,
此时在法律上容易被认为是收受或故买赃物的一种方式,
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将可以被科处三年以下或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不管是新品或二手货,只要是价格远偏离市场行情,我们就要有所警觉,
偏低的价格可能就是来路不明的东西,切勿贪小便宜。
Q:用邮寄的方式而非面交,如果二手物品有瑕疵买卖双方往往会各执一词,
这时谁应负较大责任?而退货的运费和卖家支付卖场的手续费应由谁来负担?
答:根据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是要由买方依相当的方法来证明瑕疵的存在。
所以我会建议买方在拆开包装之前用照相、录影的方式留下记录,这样子双方之间较不会
有争执。
至於费用,就端看责任在谁方就由谁支付。
Q:若卖家没有诚实告知品项状况,之後被买家发现是否会吃上诈欺官司?
答:刑事诈欺罪的成立,有一定的要件,卖方没有诚实告知物的实际状况,
不一定会成立诈欺罪,此时可以藉由调解、申诉或民事诉讼程序来求偿。但民事求偿常常
会找不到人,
此时只能向警方报案,由警方查得对方资料,再做民、刑事责任的诉追。如果卖方明明知
道物品瑕疵,
还刻意去隐藏或修饰,就有成立诈欺的可能性。成立诈欺的一个考量就是,
是否以正常品的价格出售经刻意隐瞒或修饰的瑕疵,或故意不知告权利瑕疵的存在。
此种情况成立诈欺的机会就比较高。反之就仅能主张债务不履行,或者是瑕疵担保责任。
Q:交易二手物品,有没有什麽是卖家一定要主动告知的?
答:最好能主动告知货的来源、出厂时间、持有时间、使用状况、维修情形、出售原因、
有无瑕疵、瑕疵情形,这些告知会影响到卖方是否应负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判断。
Q:如果交易高价物品的对象未成年,买卖行为是否仍然成立?
答:这要分成两种,7岁以下叫做「无行为能力人」,与无行为能力人订立买卖契约是无
效的,
不因法定代理人事後的追认而变成有效。另外一种是7岁到未满20岁,我们叫「限制行为
能力人」,
系属效力未定而不是无效,只要法定代理人追认就能产生效力。
Q:卖家在拍卖网站发表的免责声明可以有多大的效力?
答:单纯个人与个人的交易声明,不涉及到定型化契约问题,
此时应依民法债务不履行或瑕疵担保责任相关规定来决定卖方应否负责,
而不是卖方单方面声明就可以免责。如果是一般企业经营者的声明,
更可依民法或消保法的规定,判断该定型化契约是有违公平诚信原则,
也不是企业经营者,单方面声明就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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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1.193.188
※ 编辑: mramos6796 来自: 118.161.193.188 (12/24 19:20)
1F:推 hope39:也许多个网路连结,方便了解来源会好些~感谢分享! 12/24 19:21
2F:→ mramos6796:感谢提醒 连结真的忘惹,当初觉得有帮助 复制下来抱歉 12/24 19:24
※ 编辑: mramos6796 来自: 118.161.193.188 (12/24 19:32)
3F:推 shao1116:长知识 12/24 19:32
4F:推 sqr:这篇可以放在DC_SALE版置底或 12/24 19:39
5F:推 NewTypeNeo:免责声明超阿Q 12/24 19:41
6F:推 tudaer: 免责声明超阿Q 林北包装物品和开箱都全程录影... 12/24 20:06
7F:推 MJR7:楼上狠角色 (笔记…) 12/25 03:33
8F:→ tudaer:东西寄出时,用手机录影往来文件和包装方法以及当时品像 12/25 09:59
9F:→ tudaer:还有录音。 拿到东西时录影整个包裹的状态和寄件人收件人 12/25 10:00
10F:→ tudaer:和买卖的页面,然後架设录影机在录影机面前开箱、检查 12/25 10:00
11F:→ tudaer:档案保存1个月再删除,我想这是二手买卖拿和给最保险的概念 12/25 10:01
12F:→ tudaer:或许会想问:干嘛那麽累? 保命啊... 12/25 10:01
13F:推 loverwhy:可是本文原PO的问题不是录影可以看出来的怎麽办@@? 12/25 10:43
14F:推 tudaer:转身看看有没有钻石可以捡吧… 12/25 11:12
15F:→ tudaer:录影的时候,螺丝位置也要录影,当然,遇到高手这部分大概也 12/25 11:12
16F:→ tudaer:看不出端倪,只能祈祷了。 12/25 11:12
17F:→ tudaer:好玩的是,指证人家更换镜尾环毫无意义啊! 还不如解释是制 12/25 11:12
18F:→ tudaer:造上的公差问题。 12/25 11:12
19F:→ tudaer:但也不晓得对方和老赖之间的对话是如何,有没有断章取义或是 12/25 11:12
20F:→ tudaer:沟通上的误会也不知道。就算没有,那送原厂检验是不是会更保 12/25 11:12
21F:→ tudaer:险些? 12/25 11:12
22F:→ tudaer:面交曹。测试镜头本来就要有自己的SOP,在做这些动作时也要 12/25 11:12
23F:→ tudaer:询问对方可不可以,或是哪里有问题。 12/25 11:12
24F:→ tudaer:面交没发现的话,那要怎麽举证是对方的问题而不是自己的问题 12/25 11:12
25F:→ tudaer:?面交没能发现问题,後续使用也不可能证明"自己没动过"这 12/25 11:12
26F:→ tudaer:问题。 12/25 11:12
27F:推 NewTypeNeo:光是叫老赖出具证明就不可能了 12/25 11:51
28F:→ NewTypeNeo:更何况无任何法定公证资格 12/25 11:51
29F:推 tudaer:所以这根本悬案啊 12/25 12:01
30F:推 NewTypeNeo:是的 只能和解 12/25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