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nnei (sennei)
看板DSLR
标题[情报] 「看见台东」全国摄影比赛
时间Mon Sep 23 11:58:39 2013
情报来源:
http://mcaf.ee/7xz4n
报名时间
2013/09/13~2013/12/31
主办单位
台东县政府
简介
一、宗旨
透过摄影竞赛形式,广邀摄影爱好者,从台东的历史、文化、风土民情、特色景观、人文
活动以及农特产品切入,进行摄影创作,形塑台东县内特有自然、人文景观,从而达到记
录、感动、行销台东的目的。
二、摄影主题
(一) 自然景观:
台东县内自然景观、生态,如东海岸线、纵谷区(包含南横沿线) 、离岛的兰屿、绿岛、
大武山、都兰山……等风景区,以及其他台东境内各角落特有地景、地貌。
(二) 人文活动:
台东境内特有人文风貌、民俗活动、建筑景观、原住民祭典、热气球嘉年华等人文活动皆
可入题。
三、作品规格
1.参赛作品以原创影像作品为限,同一作者以10幅作品为限。
2.参赛作品应於报名表上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此外,作者可视作品需要自由叙述。
3.彩色、黑白、正片和数位作品均可参赛,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位作品的原始档案
,以便获奖作品可以印刷发表,数位作品的原始档案须 1000 万画素以上。
4.参赛作品冲洗成8×12寸,或最长边不超过12寸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不得翻拍拷贝、裁
切格放、人工加色、电脑合成。如为系列连作以4幅件为上限(请於报名表上标明为系列连
作),以1件作品计算。参赛作品需为投稿本人一年以内(2012/12/1~2013/12/31)拍摄的
合法摄影作品,不得拷贝或易伪,并且未曾在任何摄影比赛中获得奖项,也未曾公开发表
者(公开发表之定义:平面出版、公开展览、参加摄影比赛入选得奖者;公开发表不包含
学会内部发表之作品);如有着作权与年限之争议,参赛者负举证之权利与义务,并对主
办单位之判定,参赛者不得有异议。
5.作品规格说明:
传统相机原始媒材120以上(含120)底片或135底片,数位相机以1000万画素以上相机拍
摄,请於报名表注明相机厂牌型号。
※得奖作品须依照通知储存於CD或DVD光碟片,缴交原始电子档案至主办单位审核(底片作
品请扫描後送件;底片及数位作品皆须提供每张至少1000万画素以上之TIFF或JPEG格式档
,JPG压缩比、影像品质须达「最大」),经审核无误後,方予给奖,若无法於限期内交付
,即取消得奖资格。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
度、去杂质污点的适度调整),不得将作品做改变现状之处理(含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
)。
6.本次比赛参赛作品均不退稿。送交作品时请同时送交报名表,每件作品背面皆须浮贴报
名表,表格内各项资料须详细填写。连作请自行将作品黏贴成一份,并浮贴一份报名表。
7.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规定者视同弃权。
8.主办单位保留以上活动及奖项内容修改之权利。
四、收件日期及方式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以邮戳为凭)。
(二)收件方式:以挂号邮寄。
五、收件地址:
挂号邮件:
10846台北市长沙街二段66号 台英基金会
※请在信封上注明「看见台东全国摄影比赛」字样。
※来函请弥封完整善加包装,如於邮递运送途中损坏或遗失,概由寄件人负责,主、承办
单位不负赔偿责任。
六、得奖作品展览活动:
获奖作品将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时间、地点将於展览企画完成後另行公告。
七、延伸活动:
获奖作品除选择适当展览场所公开陈列外,并将提供台东当地产官学界作为文创产业、视
觉景观之整合用途,丰富在地文化。
八、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
台东县政府、台湾英文杂志社文化艺术基金会、国立台东大学美术产业学系
九、协办单位
国立台东生活美学馆、台东县摄影学会、台东县东海岸摄影学会、世理杂志出版公司
执行单位:台湾英文杂志社文化艺术基金会、国立台东大学美术产业学系
十、审查结果公告日期︰2014年1月(暂定)
十一、评审地点及得奖通知、颁奖时间地点
(一)评审地点:委请台东县政府推荐
(二)得奖通知:专人通知,并公告於本摄影比赛官方网站。
(二)颁奖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三)颁奖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十二、评审委员:
由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共同推荐委员,筹组评审委员会。
※评选过程分初审及决审两阶段,严格评选,并全程录影以昭公信。
十三、参加对象:全国摄影工作者或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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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42.71.23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