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LV (Girl Power)
站内DSLR
标题[公告][重要]作品文与商业买卖相关板规修改
时间Mon Mar 29 02:25:48 2010
板规修改内容:
9.
转录文章相关:非经原作者同意,本板文章禁止转录至他板。
遇有争议文章,欲保留证据、保障权益者,请将该文自行备份至个人信箱,
同时转寄一份原文至版主信箱。
非本板相关文章,勿转本板。
处理:未经同意转出者,水桶7天,转入非本板相关者原文劣退+水桶7天。
11.本板禁止张贴
任何形式买卖广告文。
包含商业作品,团购等所有买卖文章,请迳转本群
组友
板DC_SALE发布。
处理:违者删文不退+警告一次,再犯者水桶7天+劣退。
12.作品文:为使作品便於检索与参考,DSLR板发表作品,限用DSLR所拍摄,并使用DSLR的
作品文之标准格式,
标题请加上机身型号(如:[作品][400D]、[作品][D80]),内文请照
格式确实填写,相机与镜头不接受俗称以及谐音称呼,亦不可省略。
处理:违规者,停止讨论後删除+警告一次。
12-1.以其它非DSLR所拍摄之作品,如照相功能之手机,一般轻便型DC,传统单眼等其它非
DSLR拍摄之作品,已有另属专板可用,并不属於 DSLR板相关范围。
(不包含无反光镜
可交换镜头相机)
处理:违规者,停止讨论後删除+警告一次。
12-2.作品文请去芜存菁,每次发表所附之连结网页中的作品以10张为限。
处理:违规者,停止讨论後删除+警告一次。(此条投票中,暂缓实施)
12-3.作品文所附之连结网页之当次板面,不得提供任何个人商业行为之广告或者服务价
目表,
亦不得发表收费之商业作品。(注册厂商得於专区发表该类作品)
处理:违者警告+劣退。如为本板注册厂商违规,加重处分为水桶7天+劣退。
12-4.作品文格式区分「开放指教评论」与「纯粹分享」供发文者选择。选择「开放指教
评论」者,请以宽大胸襟接受掌声与批评。
发文选择「纯粹分享」者,板友不得回文、推文、嘘文以及加注,
若有建议请私下沟通。
处理:回文「纯粹分享」者劣退+警告。
嘘文、推文以及加注者警告并由板主删除。
有关商品与服务专区
13.将开设DSLR商业情报专区,经发文注册核可後,注册文将收入,同时将有
权「随时」於情报专区中编辑专有的情报介绍文。
13-3.
依战略高手群组分类分流原则,内「商品与服务专区」将调整为情报提供功能
保留注册厂商於内发布消息之权限。於各自专区内可以发布相关消息与作品文
章。
一般板面不再提供注册厂商发布相关消息之服务,包含合、团购、商业作品发表等。
16-2.付费讲座、摄影教育推广部分,为活动外,
亦兼含商业性质,
故将予以限制。
除需具注册厂商资格外,发布消息於专区後,得通知板主,将讲座消息
发布於置底活动公告中。本条文所指之讲座消息,不得发布於一般板面。
有关团购与商业活动:
17.包含本板各级干部含小板主,皆不得兼任注册厂商。
处理:违者一律水桶180天并拔除职位。
17-1.删除
20.所有检举文,请
检附文章代码(大写Q可查询)、内容迳寄板主处理。
板主将於置底版务处理事项中,公告检举人、被检举人ID以及相关处理事宜。
检举案请於七日内,循上述办法提出检举,过期恕不受理。
处理:所有检举事项,版主会於回覆检举人已收到检举信之後之7日内处理完毕。
若有质疑版主怠忽职责,处理不公,请依组规,检附相关资料,向上反映。
以上条文即日起生效,宣导期为二周,宣导期间违反,但无违反旧板规者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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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150.54
※ 编辑: LiLV 来自: 122.116.164.168 (03/29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