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0108 (笨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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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我是台湾人
时间Wed Aug 3 22:34:30 2011
※ 引述《Iser1ohn (虎!虎!虎!)》之铭言:
: 像这种时候你必须先举证以上各条约的英文版如何证明中华民国统治台湾之不合法
: 而不是叫别人去看书,然後说「看完再来说有多合法」
: 当然一定有人会跳针开罗宣言是新闻公报也没有签名所以无效
: 按照这个逻辑说起来共匪和美国建交的建交公报和之後的817 公报也都是无效的
: 真是好伟大的推论阿 lol
这种时候他先提出他曾贴过的资料
但是经过搜寻後除了"一篇" 引用莱斯的文章外
并无其他资料,照你的逻辑,我是否也该反问一句
既然他提出我要如何证明中华民国这个政权统治台湾不合法
那他自己本身是不是也该"先"提出其合法的依据
推论伟不伟大不是重点,在於合不合逻辑
不过我想就算合逻辑也没用,反对的人一样会反对
在DPP板上不管怎麽讨论,基本上会投谁早已有定论zzz
by the way
宣言并非条约,不具法约束力,这在国际法是常识
应该不用我提醒你吧
即使非宣言而是条约,依据国际法理论
条约也不能对未参与缔约的第三国课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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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4.14.90
※ 编辑: cat0108 来自: 114.44.14.90 (08/03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