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fale (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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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民权-庆祝新共和15年
时间Mon Jan 3 15:59:47 2011
※ 引述《RIFF (企业战士)》之铭言:
: 国家的定义与民权有关
: 1991~1996 国家经历极大的改革
: 直到1996首次直选总统 可以说进入了新的阶段
: 1996至今15年 庆贺 新共和
: 政权百年 民权只有15许年 其实是早年政权的耻辱
: 对比民主国家常见的公投 我国民权尚未完全实现 大家继续努力
照企业战士的逻辑 到现在还是用选举人的制度 而非总统直选的美国
政权两百多年 民权0年 可说是耻辱中的耻辱了 XDDDD
可是民进党居然把耻辱中的耻辱 "美国" 当成爸爸在拜 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当然更让人傻眼的 则是有人以为只有直接民权才叫做民权 X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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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的纳莉淹大水
地方理应为
雨下太多导致河水溢堤淹坏抽水机负责 怎能要
中央负责
南部的莫拉克水灾
中央理应为
雨下太多导致水土保持不好处淹水负责 怎能要
地方负责
高雄的凡那比水灾
中央理应为
治水不力负担八成责任(另二成是天灾) 怎能要
地方负责
问题: 那到底是中央还是地方该负责? 答案: 当然是
颜色错误的一方负责
很多人误以为该是
政策错误的一方负责 其实不然 在台湾 只要
颜色正确 一切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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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anfale 来自: 202.39.226.12 (01/03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