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loe (YoY)
看板DPP
标题Re: [闲聊] 陆客 v.s 国赔
时间Fri Nov 5 11:10:07 2010
※ 引述《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CqiJGOu ]
: 旨,大陆地区人民亦为中华民国人民,该条例及「国家赔偿法」,并无禁止
这点我有很大的问题了, 大陆地区"中华民国的国民"当然是人民
可是大陆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 算是人民吗?
这就像是, 很多美国人住台湾, 也是用部分美国法律
但是在台湾的人, 不是人人可以适用那些法律
这是白马非马的问题, 我认为, 目前不把大陆当外国的法律
都是降低台湾的主权行为, 如陆劳和外劳不同, 陆配和外配不同
都是民进党执政期把台湾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省的低劣行为
现在应该修改
我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应该视同外国人 不该有特别的法律和待遇
※ 编辑: sealoe 来自: 220.128.252.130 (11/05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