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nglu (cccc)
看板DPP
标题Re: [闲聊] 台北一等公民,其他二等、三等公民.....
时间Wed Sep 15 22:53:48 2010
有一些东西可以不用建在台北
例如早期台湾大型博物馆故宫、史博、台博
全在台北
就是一个错误示范
还有很多不再台北的国立大学
建了台北分部
这也很奇怪
田地很少的首都
不抓鱼的首都
也不用把农委会、渔业署摆这边
很多东西真的不需要在台北
但过去都摆错位置了
※ 引述《stonelight (史奴比他爹又趴趴走了)》之铭言:
: 反正要找麻烦的,甚麽理由都可以找麻烦不是吗?
: 也没想过这样放了炮以後,是否能想出更好的分配方案。先骂为快就是了?
: 能不能更总体的思考这些问题以後再批评?
: 如果首都不重点建设还叫首都?那小巨蛋干嘛不建在花莲?
: 我是高雄人,可是我深深觉得重点建设台北没甚麽不对!
: ※ 引述《minstar (小星星)》之铭言:
: : 不好意思~~以上资讯是我高中时,学校老师说的,
: : 政府对税收有改,我不晓得,对不起.....我不是要照摇....
: 造谣 不是照谣
: 拜托你 键盘上ㄓ和ㄗ 差很远!这不是没选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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