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sco (RK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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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你这种人,不配来这里高谈阔论
时间Sun Aug 15 02:33:54 2010
※ 引述《XSZX (沉默‧封印......)》之铭言:
: ※ 引述《eclips (努力减肥)》之铭言:
: : 对不起 我对这件事情 并没有那麽样的了解
: : 徵收後的土地 是不是会转换为住宅用地发还给原地主 我也不知道
: : 只是 这些被徵收的 怎麽说 还是少了60~70%的利益
: : 然而 那接没被徵收的 坐着享受巨大的利益
: : 要你 你要做哪一边的人?
: : 开发利益转回到原地主吗??
: : 还是 转到更少数的人手上
: 讲一个简单的例子吧!
: 一块原本价值几万元的木材
: 经过雕刻家的加工变成价值几十万的木雕
: 而这其中由几万变成几十万的利益该归於谁?
: 民法上是说归於加工的雕刻家
: 一般来说也不会有人认为归於木材的原主人
: 同样的
: 一块原本价值N元的农地
: 经过他人及政府的开发案而变成价值十多倍以上的建地
: 结果你跟我说这其中增加的十多倍利益是原地主应该全得的?
: 那麽那些设计开发案的人及政府是开发来心酸的还是练身体健康的?
少说这种似是而非的话来混淆视听.
今天如果这个雕刻家真的觉得这块木头有价值,
就应该用木材原主人愿意出售的价格买下.
如果价格合理但木材原主人不愿出售,那也是木材原主人的损失.
今天不但雕刻家用废木的价格买下,而且是用暴力强迫原主人卖出,
那已经不叫做雕刻家而叫做强盗或土匪了.
不管何时何地都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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