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SZX (沉默‧封印......)
看板DPP
标题Re: [心得] 你这种人,不配来这里高谈阔论
时间Sat Aug 14 14:38:35 2010
※ 引述《eclips (努力减肥)》之铭言:
: 对不起 我对这件事情 并没有那麽样的了解
: 徵收後的土地 是不是会转换为住宅用地发还给原地主 我也不知道
: 只是 这些被徵收的 怎麽说 还是少了60~70%的利益
: 然而 那接没被徵收的 坐着享受巨大的利益
: 要你 你要做哪一边的人?
: 开发利益转回到原地主吗??
: 还是 转到更少数的人手上
讲一个简单的例子吧!
一块原本价值几万元的木材
经过雕刻家的加工变成价值几十万的木雕
而这其中由几万变成几十万的利益该归於谁?
民法上是说归於加工的雕刻家
一般来说也不会有人认为归於木材的原主人
同样的
一块原本价值N元的农地
经过他人及政府的开发案而变成价值十多倍以上的建地
结果你跟我说这其中增加的十多倍利益是原地主应该全得的?
那麽那些设计开发案的人及政府是开发来心酸的还是练身体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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