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amarshall (AntiGreen)
看板DPP
标题Re: [心得] 你这种人,不配来这里高谈阔论
时间Wed Aug 4 09:12:22 2010
※ 引述《dagoma (阿盛)》之铭言:
: 嘘 manfale:对一辈子只能种田不爽? 08/03 09:12
: 可悲啊 如果面对死谏 你的态度是这个样子
: 你根本没资格到任何讨论版讨论
: 真可悲 打嘴炮打到连良心都没了
: 让人觉得你非常可怜
话说,
像这样公然的因人废言,讲一件事楞是要牵扯其他事的,也是很少见
还是说我误解了d兄的意思,你不是要这样说?
因为,如果用这种逻辑的话,好像很容易造样造句
『可以闹出2007年那种外交笑话的那种人跟党,不配再在台湾谈论政治』
另外顺便提醒一下,大埔扩大案是2008年4月定的案
此前经过"几年"的提案、审查等等的过程,绝对中央很有份参与
如果依照苏治芬那惊天一跪的逻辑的话,那更是中央大大的有份
试问:2008/4前这几年的中央是谁呢?当今民进党主席当时是在啥位置上?
所有讨论这件事情的民进党朋友尤其政治人物
请告诉大家:
2008/4前的这几年,你们在干嘛?
2008/4的那一刻,你们在干嘛?
如果说今天马政府是插了最後一刀的人,那民进党就是判死刑的人
要嘛你不定案,一旦徵收定了案,圈地整地那就是迟早的事,再笨都预料的到
不然还放着国家的地给人占着唷?
别撇的好像跟民进党都无关似的
昨天民进党那三个立委的发言当真只有恶心两字可以形容
此外,如果对徵收案有意见,自救会边上有律师在帮忙
行政诉讼法很多诉讼类型自己选一个去打行政诉讼
看你是要主张撤销徵收决定还是主张更正徵收范围
前面有一位朋友谈这个案子没有公益性谈的很有条理(虽然欠缺证据)
当初徵收案审查讨论时为啥不主张就不追究了,
现在可以大大声的到行政诉讼程序中去主张呀,违法行政耶
环评恶搞的中科都给行政法院打枪了,根本违反法令规定的难道会更难打这官司?
到行政诉讼程序中更可以一条条检验当初徵收案是否合乎法令要件呀!
.....这才是民主法治国家行事的正道
当然你这样搞是挡了那些『似乎对土地没有感情,只想要钱/变更後建地』邻居的财路,
会不会有什麽其他的困扰我就不知道了
那是你去动作之前就该先乔好的事,终究徵收案百多公顷不是只有你们五公顷24户的事
不此之途,在那边谈死谏,对死者纵然是遗憾,但又能解决什麽?
白包包一包,官员去给家属骂一下闪人
然後继续按照既定计画行政圈地整地,你也不能说政府错ok?
喔对了,这边关心这件事的朋友这麽多
小弟想顺便请大家帮忙确认一件事
http://tinyurl.com/22nf4df
这块地是现在事件的主角,相信大家都知道要徵收的是哪片地方
我想知道的是我看了半天没人讲的事情
1.这24户的地,尤其会长陈文彬的地到底是在哪里?
因为政府讲的好像『就放着这24户的地不徵收』很困难的样子
(面对的是自救会律师说:『为啥不能就少徵收五公顷』的诉求)
想必是都处在很关键的位置上吧?
2.吴敦义後来存心婊人要换给那24户的地又是在哪里?
听说都是些小石子烂地拿来换人家良田?
(其实如果有地号我就可以在google map上定位了,现在的地政资讯很透明
可是连各户地号我都不知道所以只好呆呆的发问了)
有图不见得有真相,但起码不会大家讲来讲去连在讲哪块地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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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3.117.4
※ 编辑: plamarshall 来自: 114.43.117.4 (08/04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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