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
看板DPP
标题Re: [闲聊] 苗栗县大埔农民以地换地之感想
时间Sat Jul 24 01:12:12 2010
※ 引述《mark0204 (Mark)》之铭言:
: ※ 引述《plamarshall (AntiGreen)》之铭言:
: 如果你连这连结的内容也不愿意看,我也没办法强迫你
: 你要认为这个徵收过程有其必要性,绝对可以提出相关的资料来佐证
: 不过,好像在你写的文句内,完全没有提到徵收的必要性或公益需要
: 看来,应该不只「法官笑死了」吧......
: : 公权力行使还要管你愿不愿意喔?
: : 关键合不合法,合法了,你不愿意也一样
: : 公权力行使的依据有法令规定,不爽法令,去修法
: : 不是有康世儒在这件事中喇吗?找他提案修法呀?.....过的了立法院那一关才有毛
: 不论是宪法22条、23条对於人权的规范,有排除「公共利益」范围
: (http://www.6law.idv.tw/6law/law/宪法.htm)
: 在土地徵收条例第一条,也注明:
: 「为实施土地徵收,促进土地利用,增进公共利益,保障私人财产,特制定本条例」
: (http://www.6law.idv.tw/6law/law/土地徵收条例.htm#a26)
: 因此,国家的确可以以「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迫害人民的财产权而加以徵收
: 如果提出之公共利益的理由可被接受
^^^^^^^^^^^^^^^^^^^^^^^^^^^^^^^^^^^^^
: 为何还会让这麽多人、这麽多媒体选择批判政府?
^^^^^^^^^^^^^^^^^^^^^^^^^^^^^^^^^^^^^^^^^^^^^^^^
先针对这个地方回应
这种论述还真是好笑
因为有一帮子人跳出来在媒体上反对=没有公益、没有必要性?
我请问:是有多少人?
24户的基础,加上一些外地来的,跟见缝插针的民进党徒
还有没事上纲到所谓国家粮食政策的乡民论述者
就这样而已
今天好像还看到有当地人揪团去给刘政鸿拍拍XD
这些人要不要抵销一下你所谓的反对人数?
简单的说:
台湾有多少合格选民?缩小范围到该徵收案牵涉范围,不满的占多数吗?
你如果是真心要讨论所谓公益性必要性,
而不是用这个当个招牌作政治斗争藉口的话
那用『有人反对』当理由还真是略嫌苍白无力
: 就我所能找到的资料,还没办法找到这次强制徵地的公共利益、必要性在哪里
: 你愿意提供吗?
: 另外,也希望你不要遇到因为公权力的侵害而损失你自己的权益这种事情发生......
: : 同上
: : 以下所有有关必要性的可以说都是废话
: : 你一直在那边打问号有什麽用?
: : 人家有核定流程跟一堆公文解释必要性,你一个问号就全推翻了
: : 有这麽便宜的事?
: 如果真如你说的「计画已经跑了很多年」、「伟大的计画」、「成吨的公文往来」、
: 「一堆公文」
: 县长、县政府随手拿个资料出来,应该可以堵住一群人的嘴
^^^^^^^^^^^^^^^^^^^^^^^^^^^^^^^^^^^^^^^^^^^^^^^^^^^^^^^
我想有超过60趴的人的嘴被堵住了,
而且还堵住了这麽多年上上下下所有管徵收案核定人的嘴
但你现在以几百户中24户的人反对当依据质疑所谓必要性公益性
那对你来说,有资料又怎样
就『我悲愤我最大』这样,好像也没别的了
所以就回到一样的问题,
你说整个计画的公益、必要性不足,
但你的论述基础又比那些徵收核定资料有力到哪里去?
你现在对抗的是一整个政府体系上下好几层的审查,空口讲一句真的是力道不足
看过政客选举写政见吧?我敢赌整个徵收案的愿景啦效益啦啥的绝对比那个华丽数千倍
根据我看过有关深澳火力发电厂卸煤码头说帖的经验
你绝对不要怀疑那些写开发案报告的人把文章搞华丽的能力
或者事後诸葛有些案子当初的大饼画的太大
或是像深澳码头那样,摆明没有这麽美丽可言,有在那边海岸混过的ex小弟都知道
但现阶段这个case,还没有『事後』可言
而且把田地换成科学工业园区,也没有『摆明没那麽美丽』的状况
......事情牵涉『科学工业园区』这种很夯的东西,只怕你要反驳那个公益必要性
绝对比你在这边空口讲『"我觉得"没必要』需要多上几千倍的功夫
你必需找到比那24户更多上几倍的人当基础+一条条把人家的华丽文章反驳了才有正当性
说难听一点你跟政府斗这种这麽高层次的东西你必输无疑
毕竟有人反对这件事并不能说明什麽
政策不可能满足所有人,这是常态
: : 咦不对,说没必要的是你啊,干嘛问别人?
: : 貌似是你该综合前後所有情事来说这个没必要吧?
: 前政府核定的,所以现政府就要乖乖执行? 你确定你要坚持这个论点吗?
^^^^^^^^^^^^^^^^^^^^^^^^^^^^^^^^^^^^^^^^^^^^^^
你应该要这样想:
总统换了,政府还是那一个中华民国政府
如果说换人当政马上就可以拆掉前朝的所有东西,
那也就不会有所谓看守政府的宪政概念了
你管前政府看不看守呢,反正你上任都可以拆嘛,但事实上是这样吗?
上一个以为总督府换主人就可以把前朝核定的,事涉广大事件停掉不干的例子
叫『核四』
今天如果是总统府的园丁要请谁甚至行政院长要换谁
那当然是一朝天子一朝臣
可是这是经过好几年折冲最後才核定,牵涉到几千户上万人民的案件
那就绝对不是换园丁跟行政院长的问题
因为影响到的已经不单纯是政府体系内的人了
一旦牵涉到对外效力那整件事都会不一样
民进党为了林义雄一个人跟所谓反核团体的意见硬干国会多数把核四案停了
损失多少钱对国家造成啥伤害你自己清楚了
然後更讽刺的是,过了10年以後,因应暖化问题,核能好像又不是那麽罪恶了
在大埔这件事上,当然没有核四案的严重,但观念是类似的
现在你今天为了那24户的少数意见拆了整个徵收案,其他几百户的权利怎办?
难道你认为撤销徵收了这些人把钱缴回去地领回来,总之一点损失都没有这样吗?
(上次不才有人在说他外公的户头因为"政府强迫他把已徵收的地买回去"被扣了不是?
也一样是苗栗县的事,嘿这事情讲一讲指控一下也是没下文了,不过是这样指控的)
那如果人家已经把钱拿去买LV了你怎办?持有土地简单,钱存着不花很难啊
钱还不出来,按照土地徵收条例就不还土地,让政府持有一堆莫名其妙的地这样吗?
....国家钱这样花的呀?
真要无限上纲的话:
政府在这麽大的徵收案上面,随便的出尔反尔,对政府的信誉伤害怎算?
: 我写的是:到底这次徵地案的「必要性」与「不可取代性」在哪里?
: 居然被你解读为「没必要」,哈~~~
^^^^^^^^^^^^^^^^^^^^^^^^^^^^^^^^^^^^
呵呵,你的写法的确是给看的人有这个感觉啊
不然你是认为『有必要』,还是『有没有都可以』?
: Mark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125.163
※ 编辑: roxinnccu 来自: 218.166.125.163 (07/24 01:14)
※ 编辑: roxinnccu 来自: 218.166.125.163 (07/24 01:28)
※ 编辑: roxinnccu 来自: 218.166.125.163 (07/24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