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k0204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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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苗栗县大埔农民以地换地之感想
时间Fri Jul 23 14:46:46 2010
※ 引述《plamarshall (AntiGreen)》之铭言:
: 再辛苦都是在土地登记为国有的土地上种的,请注意
: 老早都跟你讲这块地国家收走了
请问,为何这块地国家要收走?
根据土地徵收条例(
http://land.hccg.gov.tw/others/law/law041p.htm)
第三条:「国家因公益需要,兴办下列各款事业,得徵收私有土地」
到底国家徵收这块农地的「必要性」为何? 到底是为了哪些「公益需要」?
: 其实只是原本用建地or现金换土地稍微转个弯而已
: 你既然主张你要继续种田,那就不用钱跟建地换了,改用农地换
: 看看自救会的原始诉求,
: 我倒是很想知道这样的农地换农地是不是都符合他们全体出来抗争的的初衷....
: 在徵收案本身不变的状况下,这是折衷的作法
该农地的所有权人,不愿意以任何方式被徵收,或者被换地
当政府提出徵收那块农地的「不可取代」之「必要性」理由时
我相信会比较有说服力
只是好奇的是,到底政府徵收这块农地的「必要性」在哪里?
话说回来
不管是以建地或现金换农地,或者以农地换农地(听说只能换到一半面积以下)
当强制徵收的必要性这个理由不存在时,为何该农地所有权人要接受这个交易?
就算一坪农地10万元,或甚至以更高的价格跟所有权人买
为何农地所有权人要被强迫接受?
根据报导,那些所有权人只接受「原地原屋」的方式处理
而不愿意「以农地换农地」等其他方式
除非徵收案有其必要性与不可取代性,不然根本不用提出「折衷的作法」
: 以上五行,问陈文斌最清楚了
: 因为新的地皮绕着他家圈的,就在同一块地方
: 你与其在那边『五行13个问号』+一个『不是』的用反面跟问号完成你这篇文章
: 为什麽不具体的去陈文斌家里把他家地面周围五公顷的地方地质水文都调查清楚,
: 或请热心人士去调查清楚
: 确认一下『喔~换的地比原来的地烂!』或『喔!那边种得出稻子这边只能种蕃薯!』
: 然後再来谈什麽『以地换地的问题』
: 这样不是比较具体吗?
: 这年头讲事情只要会『不是...』然後一堆问号的反面加疑问论述法就可以过关啦?
: 那我学学你的论调:
: 『万一新的地皮可以比旧地皮种更好的东西或起码一样,那你这篇不就白讲了吗?』
: .............话说陈文斌是谁你知道吧?
事情总是叫别人做难的,自己等别人查完再来评论(我也是想偷懒的人啊~~~)
话说回来
就算新的地比原来的地肥沃、值钱、地段好,为何就要那些农民接受换地?
别忘了,既使以好农地换烂农地,除非有合适的理由
不然也应该会牵涉到贪污的问题
(
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id=55282&k1
=%e8%b2%aa%e6%b1%a1)
「第 6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三千万元以下
罚金:
一、意图得利,抑留不发职务上应发之财物者。
二、募集款项或徵用土地、财物,从中舞弊者。」
因此,我觉得整个问题的症结点还是在:
到底这次徵地案的「必要性」与「不可取代性」在哪里?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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