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crimosa99 (JUNGLE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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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致dagoma,不要掩耳盗铃了
时间Thu Jul 1 17:12:31 2010
※ 引述《sealoe (YoY)》之铭言:
: ※ 引述《Lacrimosa99 (JUNGLEBOY)》之铭言:
: : 就您的见解,中华民国的国际法地位是什麽?
: 就我的见解, 当然是"国家", 任何和台湾建交的国家的见解,
: 也是中华民国是"国家"
: 另外, 国际法不过是"道德宣称", 实际上还是比拳头,
: 台湾和美国冲突, 请问谁的拳头大, 美国
: 所以当美国把原属於台湾的钓鱼台"送给日本", 台湾只有民间敢靠杯
: 政府跟龟蛋一样, 因为美国拳头比台湾大.
: note:
: 依海底地势与历史行政隶属,此岛应为中华民国附属岛屿。
: 1972年5月15日,美国将琉球主权移交日本时,
: 一并将钓鱼台列屿的行政管辖权也交给日本。
: 摘录wiki
: 19世纪英国法学家奥斯丁就认为其仅仅是一种实在道德,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 国际法在渊源上表现爲两国之间条约(或多边公约)和习惯(又叫惯例)。
: 从实证的角度来考察,名义上国际法对国家具有约束力,
: 但事实上国际社会缺乏有效制裁违法国家的手段。
: 你拿一个虚无飘渺的"道德性法律"然後说嘴,
: 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国际上谁的拳头大, 谁就是法律
sealoe大
关於这个问题 想跟您交流
为数不少的学者也否定国际法不是法 无拘束力
然而也以学者主张不是没有拘束力 是强度问题
引用国际法来解决台湾国际地位的问题 在强权即公理的国际社会里
看似荒谬 国际社会基本上由欧美等大国主导 挟以经济压力 也是
不争的事实 弱国 或小国 以国际法来寻求国际空间
是相当明智的作法 尤其是当论述足以 证明对手国确实违反国际法
其他国家认同该行为违反国际法 就非常有利
许多学者指出国际法不被遵守的例子遭到扩大 然而被遵守的习惯
规则等却不被讨论 至於有没有制裁的机构 那是另一个层次的问题
或许用国内法作为比较 不是那麽恰当 先天法体系就迥然不同於国内法
但我想是强於所谓的道德意识的 她有没有制裁效力
跟是不是法 是两个层次的问题 我想您应该也不会否认
法律的存在 当然有被违反的可能 重点是多数人产生违法的确信时
她当然就是法 而非道德意识
中华民国政府一向不太在乎她向国际社会传达出什麽样的讯息 陷入一种
「反正就是国家 有问题吗」的思考方式 对外不积极主张 对内
采愚民政策 其实这种做法在国际上行不通
有出过国的人 应该常有护照被刁难的情形 ROC护照难用 众人皆知
但大家确不会苛责政府 光「国际处境困难」就可以服人
另外中华民国对双重国籍的承认 造成的变相鼓励一群
近乎於特权阶级的人 在这里 也没人讨论
去对岸拿「台胞证」不也是默认中华民国是地方性事实
政府的最佳例子
因为国际地位 产生许多问题 这是现状 然而不可否认的
日本不是如此 美国不是如此 英国不是如此呀
更不可否认的是国内也有为数不少的人无法认同
因此欲生存於国际社会 台湾既非强权 拳头也不大 拿国际法来说嘴
其实是最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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