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skzero (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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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公债上限不可轻言破坏
时间Wed Jun 2 12:38:11 2010
公债不可漫无目的扩张
此举一定会引起政府与後代子孙 非常大的问题
与其谈大陆学籍放宽之类的假议题
这种才是非常非常严重的问题
两党若执意以酬庸地方派系为优先考量
势必会引爆台湾的财政黑洞
慎之 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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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债上限不可轻言破坏
【联合报╱社论】 2010.06.02 02:52 am
马政府正筹议推动修改「公共债务法」,要把各级政府的举债上限予以
放宽或调整。此案将在本周进行朝野协商,实已到了关键时刻。整体而
言,修法後各级政府的负债总额占GDP的比率,将由四十八%上升至
五十一%,突破现行公债法的上限。
我们在此要郑重呼吁政府:悬崖勒马。若因财主单位观念不清而贸然推
动修法,这恐是台湾灾难的开始。兹从几个方向来严肃讨论这个议题。
所谓政府公债,就是政府向人民借钱。政府现在透支借债,将来一定要
还本付息,而届时还本付息所需要的款项,至少有部分要向未来子孙去
借。因此,自古典学者李嘉图以降,每本经济学教科书均指出:政府举
债其实就是「当代人向後世子孙借钱」。
既然公债是个当代人与未来子孙之间的借贷契约,照理说,举债额度、
举债上限这一类的政策,都该由当代与未来公民共同讨论决定。但由於
许多未来子孙目前尚未出生,故若单纯由当代人以国会多数决定未来子
孙的负担,显然是一种跨代之间的不公平。如果当代人不充分顾及子孙
福祉而滥行发债,则等於是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子孙的痛苦上,这不但
在哲学意义上不公不义,在心态上更是自私自利。
就跨代意义而言,公债问题其实是个永续发展议题。例如,近年来全世
界各先进国家纷纷将环境保育列为宪法层次的权利,因为当代人往往以
种种经济发展的理由去排放废气、砍伐森林、破坏生态平衡,伤及未来
子孙的福祉;所以要对环境保育给予最优先的保障,其部分原因是因为
永续发展事涉目前不具发言权的未来子孙,容不得现代国民恣意胡为;
如果不以宪法层次的高门槛予以保障,子孙辈的环境权就会被侵害殆尽
。尽管当代人会以「经建也对未来子孙有利」以为遁词,去合理化自己
对环境的破坏;但诸多经验显示,多数人永远是关心自己远甚於关心子
孙,对环境侵犯的事例也是罄竹难书。故若不将环境权的位阶拉高,永
续发展绝对做不到、未来子孙的福祉也绝难保障。跨代环保理念如此,
在概念上,修公债法上限亦当有宪法层次的庄严性,即使是国会的简单
多数,也不可恣意施为。
更何况,即使从现实面来看,台湾也没有变动公债法上限的道理。政府
每年若税收不及政府支出,就会有预算赤字,而公债法所列负债余额,
约略而言就是历年所累积的赤字总和。例如,若每年有一千亿的流量赤
字,十年就会有一兆元的存量负债余额。公债法所规范的公债上限是针
对负债存量,但负债累积的真正缘由,却是税收不及支出、是流量上出
了问题。
以家庭收支做比喻,若家里每个月的收入不及支出,月月要靠借钱来匀
支,则这个家庭的累积负债就会不断增加。公债法上限所规定的,只是
累积负债的一个临界点,超越它就会受到惩罚。如果政府只想修改公债
法上限,以使自己被惩罚的临界点不断调高,其唯一的後果,就是掩盖
了「入不敷出」的真相,让问题不断恶化。
一个国家若无战争或如金融海啸般的偶发性灾难,就应该要在每年税收
与支出之间取得平衡。如果每年税收不及支出,则无论如何负债余额就
一直在累积,即使公债上限提高,只是将名义上的「破表」时间延後,
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对於税收与支出不平的问题,终究要从改革税制
或缩减支出着手,将流量的缺口止住,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如果政府始
终不敢碰当代税制,却只敢欺负未来子孙,这样做对吗?五年十年之後
,现任的总统与院长都下台了,问题都留给继任者,灾难都由未来子孙
承担。这是负责任的政府该有的作为吗?
【2010/06/02 联合报】
※ maskzero:转录至看板 KMT 06/02 12:38
※ 编辑: maskzero 来自: 210.208.24.24 (06/02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