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wChu (好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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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柳丁生产过剩,大学生生产过多
时间Thu May 20 00:09:54 2010
※ 引述《tomchow76 (汤姆萧)》之铭言:
: ※ 引述《guare (瓜籽)》之铭言:
: 因为你写的东西太多了,我分几次囘,免得搞混。
: 首先一个原则性说明:ECFA其实一点都不难搞懂,特别是辩论以後媒体上的讨论非常多,
: 因此多数人其实或多或少都知道些,但是有些朋友因为某种原因不能承认自己有懂,故他
: 人说再多也没有用。这样的人就随他去吧。 ^^^^^^^^^
: 可以请你说明ㄧ下是什麽原因吗? 如果没有就是你胡乱捏造的罗?
: 如果回答不出来也没关系 我们也可以随便你去的~
话需要说那麽白吗?讲白点就是有人睁眼说瞎话
: ※ 引述《tomchow76 (汤姆萧)》之铭言:
: : 当然我也认为政府绝对有必要去和中国谈判经贸问题
: : 重点是谈判的过程应该要公开之後再决定要不要签
: 中间恕删
: : 本来民主国家人民最大 政府所有施政都要由国会监督
: : 当然要不要签也应该是由国会和人民来决定
: 看样子萧兄对於双边或者多边签订协议的国际法和惯例很不熟。
: 条约都是由谈判代表去谈妥,然後握有行政权责的单位就去签署。
: 然後国会或者类似民意组织﹝像我们的立法院﹞再投票确认。这个步骤叫做ratification
: 相关讯息你可以到wikipedia用ratification当作关键字去搜寻,就可以找到。
: 我下面贴一个网址,省了你找资料的功夫
: http://en.wikipedia.org/wiki/Ratification
: ratification讲白一点就是「批准、承认」的意思嘛 ㄧ点都不会难懂
: 随便动手查ㄧ下字典的人都会知道 而且这是民主国家谈判签约的必要过程
你以为你把前文砍了,说过的话就可以不认帐了?
「本来民主国家人民最大 政府所有施政都要由国会监督
当然要不要签也应该是由国会和人民来决定
不是像现在的马总统说一定要签 不签经济就一定不会好
讲一堆政治文宣的口号来美化 最後还要人民来相信他?
你以为现在执政党在国会拥有最大席次 签约就可以不用通过国会喔?」
人家不讲,你会知道马英九要把ECFA送国会吗?别太看的起自己行吗?
: 当然先派代表去跟对方谈啦~ 我们总不会把所有的民意代表都派出国去表决吧?
: 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质疑过程序的问题 台湾如果和中国签约必然也是遵照此模式
: 重点是签约是不是有其必要? 然後在签之前有没有先徵求国会的同意
你去生一个签约前先徵求国会同意的例子来瞧瞧好不好
: 假使说签ECFA根本就没有它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那何必要签了之後再给国会表决?
没正当性跟必要性的理由在哪?你说了算吗?
: 你喜欢贴新闻资料是吧? 下面这篇给您看看...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28/58/24oi0.html
然後?你要用这篇新闻说啥?是要说明马英九的确要把ECFA送交国会审议
大家都知道,连爱跳针的民进党主席都知道,就你不知道
所以才会说出
「你以为现在执政党在国会拥有最大席次 签约就可以不用通过国会喔」的蠢话
: 不论是美国还是英国﹝或者其他国家﹞都有一些『签约以後国会没有通过』的例子,甚至
: 美国俄罗斯之间的裁减武器协定都有不过的例子。多边协议中,美国国会不通过最有名的
: 例子就是关於国联的协定﹝所以美国没有加入国联﹞,不过那是久远的历史了。最近的例
: 子是京都协议﹝跟环保减炭有关﹞
: 你可否看一下你所举的例子? 美国不加入国联的确是被参议院否决没错
: 但是却同意大部分「凡尔赛和约」的内容 比如「十四点和平原则」同意前十三点
: http://0rz.tw/uW1wX http://0rz.tw/a7mBr
: 仅有最後一点的国联不通过而已 换句话说美国是签约成立国联但不加入
那边这样写?
我倒是一眼就在前面的提要看到:
「美国则因其国会表决多数反对,所以也不签凡尔赛条约。」
下面还有
「美国认为条约是欧洲的麻烦所在,而且对德国过於苛刻。1919年美国国会投票决定
绝签署凡尔赛条约并拒绝加入国际联盟,」
怎麽跟你说的「同意大部分「凡尔赛和约」的内容
比如「十四点和平原则」同意前十三点」不一样呢
自己贴网页打自己耳光,这种天才真是不多见
: 而且美国在当时已经是世界最强的国家之一了
: 强大的国家本来就可以说话不算话 事後还是会有国家愿意跟它谈判的
: 台湾呢? 可以这样搞? 这不就是「美牛事件」的翻版? 一切都先签了再说吗?
: 到时候国会否决掉了又是国会和人民的问题? 之後还会有哪个国家敢来跟台湾谈判?
: 据说美国有些议员因为台湾的「美牛事件」 决定要去WTO申诉台湾违约了
: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00122/2717481.html
: 要不要签ECFA难道也要这样搞?
: : 不是像现在的马总统说一定要签 不签经济就一定不会好
: : 讲一堆政治文宣的口号来美化 最後还要人民来相信他?
: : 你以为现在执政党在国会拥有最大席次 签约就可以不用通过国会喔?
: 看样子你不但连国际法不熟,连台湾的新闻都不熟了!请问你居住在海外吗?
: 贴一些新闻给你
: 吴揆:6月上旬签ECFA 6月下旬送立院审议
: http://news.cts.com.tw/cnyes/money/201005/201005040465248.html
: 事实上在双英辩论会中马英九就公开陈述了下面这段话
: ***********
: ECFA是纲要性的协议,基本上先签小而必要的早期收获条款,再一步步往後签,不是一步
: ^^^^^^^^^^^^^
: 到位,同时由海基会与海协会本於尊严、对等、互惠原则签。每次正式协商前後,会向立
: 院报告,对外说明进度,签了之後会送立法院审议,通过之後才生效。
: ***********
: 这是中央社发的辩论全文摘要,网址如下
: http://www.cna.com.tw/ShowNews/WebNews_Detail.aspx?Type=NewsTopic&TNo=85
: 全文很长,分好几部分。你点进去第一部分,用『立法院审议』当作关键字去搜寻,就可
: 以找到上面那段话。
: 我现在就针对你这个点来问 到底什麽是「早期收获条款」? 你说ECFA很好懂
: 那就请瓜籽兄好好解释一下 请你给我白纸黑字的条文喔! 不要再贴新闻网址罗~
: 既然说六月份上旬要签了 现在已经五月底了 「早收清单」总可以公布了吧?
: 还是说拿不出来呢? 还是你自己脑内补强呢? google和维基查不到很痛苦吼?
: 而且为什麽是先签之後再送立法院审议 从来就不是先送审议再讨论要不要签?
你去找个条约是先送国会再跟外国签的好不好
前面的凡尔赛条约是装作没看见吗
: 既然你懂ratification的意思 就请政府对国会负责 而不是国会替政府收烂摊子
: 我国的法律订定都要在立院三读通过了 呈请总统公布之後才会发生效力
: 国际条约的效力远超过国内法 既然国内法之下的政府都要遵循依法行政原则了
: 哪有不先送交立院公开审查的道理? 相信这位懂国际法的大大应该很了解吧?
所以凡尔赛条约是先送各国国会之後,各国代表才签字的?
维基是这样写的?难怪你会贴网页打自己耳光了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25/5/24is6.html
: 最後还是一句话,所有客观事实和相关资料都很容易找到,问题是,某些人因为某些原因
: 不能承认自己懂ECFA,这样的朋友,就去看看下面这个网址就好了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KDfNijDUo8
: 关於你上面贴的这个网址 我就不予置评了 我只是想跟你说 执政党要签什麽样的条约
: 基本上那是它的自由 但前提是资讯公开而且受国会监督 并且不违反台湾的利益
: 我想ECFA是对部分台湾人有利的 但对国家整体帮助不大 特别是现今最严重的失业问题
: 不会因为签ECFA而有所解决 所以到底签有没有必要呢? 实在是值得商榷...
: 并不是像现在这样先签再说 通不通过那是国会和人民的事
: 如果想讨论 就请你找一下「早期收获条款」具体条文内容为标的
: 如果只是贴贴网址这种互丢泥巴的方式来讨论 我想这就免了.....
你连网址都贴不出来,只会胡扯
好不容易贴了几个出来,还跟你的胡说八道不同
真不知道你有什麽脸跟人家说要讨论啥的
胡扯就是胡扯,别太往自己脸上贴金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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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HowChu 来自: 218.162.106.88 (05/20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