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FF (企业战士)
看板DPP
标题Re: [心得] DPP果真没有任何经济方针!?
时间Sun Apr 11 08:09:33 2010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无益於中出)》之铭言:
: ※ 引述《guare (瓜籽)》之铭言:
: : 如果DPP推动举办『反对ECFA』公投,那就是真的在玩民主,推动『赞成ECFA』公投只是权
: : 谋而已。
: : 差别在哪里?
: : 公投需要过半公民出席并且投下赞成票才能过关,难度很高。
: : 如果推动『反对ECFA』公投,那有9成机率不会过关,所以就可以签ECFA。如果推动『赞成
: : ECFA』公投,大概也有9成机率不会过,但是结果却变成不能签ECFA。
: : 现在想推动公投的是反对ECFA的DPP,那照道理说DPPer应该想办法争取过半的公民支持他
: : 们的主张,推动『反对ECFA』公投。
: : 可是讲了半天他们是要KMT主政的政府去推动公投,这样就得举办『赞成ECFA』公投。
: : 天底下哪有这个道理;你想做什麽事情,就自己去推呀!凭什麽要KMT听DPP的话去做这个
: : 做那个?
: : RIFF先生,你所谓的『人民想要公投』是想要哪种公投呢?反对ECFA公投还是赞成ECFA公
: : 投?
: 都不是。民进党推的公投题目,是人民究竟能不能以ECFA的题目来进行公投。
: 简单地说,根据这个公投的题目意旨,除非这个公投通过,否则台湾民众是不能对
: ECFA进行公投的。
大哉问 好问题
可以将题目设定为 ECFA公投 票单选项简列 支持与反对 两项
DPP的目标应当设定在「争取公民表态」 而非争取反对者连署
因为争的是民主 而不是争取赞成或争取反对
DPP应当 同时鼓励支持者与反对者署票 仔细统计双方并留存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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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4.170.168
※ 编辑: RIFF 来自: 218.34.170.168 (04/11 08:10)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2/today-t1.htm
前大法官:要签ECFA 应先公投
....
前大法官、台大名誉教授苏俊雄从宪政法理观点表示,ECFA应公投决定。他同时呼
吁马政府,根据公投法第十六条规定,适时将ECFA是否签订或协议结果,由立法院
决议提交人民公投。他强调,ECFA属重大政治争议,不只「终须一辩」,执政者更
不该以傲慢或权威态度处理不同意见,也终须接受民意检验。
苏俊雄说,ECFA对台湾今後政经与社会影响深远,包括对不同产业间的利益冲突,
乃至台湾整体利益,为避免协议被少数利益者把持,应深化台湾公民参与。且ECFA
不但有实体性政策与政治争议,还涉及宪政程序性议题,在国会监督外,需要更广泛的
公共审议与公民参与,而非只有政府单向政策宣传。
他说,现行公投制度虽有检讨余地,但公投制度的存在已具相当宪政意义,马政府对是
否交付公投的立场与态度过於被动消极,没注意到公投对解决ECFA重大政策争议所
具有的积极意义与正面价值。像ECFA这麽重大的政治争议,「有智慧的国家领袖」
,应认真思考如何透过公投制度,配合理性平和的公共思辩,积极而适时解决相关争议
。
针对国民党称「应等立院审议後再公投」的说法,苏俊雄质疑,
这是对公民投票补充性
原则的严重误解,因为我国的公投制度不仅包括复决,也承认人民的创制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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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不是赞成或反对的问题
是民主不民主的问题 甚至还涉及宪政程序
还有 由立法院递案的规定 亦有问题
※ 编辑: RIFF 来自: 218.34.211.150 (04/22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