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orgebb (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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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保护伞的意义
时间Fri Jan 29 08:36:14 2010
※ 引述《onling (最大的敌人是自己)》之铭言:
: 这样是怎样,气势凌人嬷?
: 骂了人还不甘心嬷?
: 你这种心态起步事要把人嘉义枪毙命嬷?
: 我也说过了,像我这种法律白吃是需要备骂、被店、备扁等。
: 那部能接受人家的意见及自由发文权的人呢?
: 你只说不懂法律就要懂得兽较,
: 却忘了回答我问的问题耶。
: 还是你只看到对你有利的,然後接下来的问题,
: 你的眼睛就跟我一样失明了嬷?
这位视力不方便的网友
在此有句俗话,在下想与您分享一下 "理直气壮" & "理直气和"
如果您自认於"理"是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那麽再怎麽气壮
在下无异议
如果您自认於"理"是在於人讨论的状态,那麽个人会建议您可以在态度上采取"气和"
在下会认为您是很有肚量 有讨论意愿的.....
您的法律方面知识,由於在视力不方便的使用者方面可以使用的资源比较少的缘故
本人认为很遗憾的在这方面无能为力,但您自承在此是稍有欠缺的话
也许私底下向您熟识的亲友讨教之後,再来网路上与人论战 会对您比较有利一些喔
这个版面似乎是可以继续热闹一阵子 小弟告退看热闹去
(讲句不客气的话,自己问的问题,对路人网友与讨论对象,都并不具任何义务责任)
(举个无礼的例子,某天有位视力不方便的网友向我问了他的一个问题)
(我会说 你的问题跟我一点点丝毫的关系都没有 粗鲁点说就是"干我屁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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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福兴一边一国....... 一定要分清楚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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