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carra (还没想到)
看板DPP
标题Re: [答辨]
时间Tue Nov 24 20:52:56 2009
※ 引述《shaka1aka (纯情张飞俏典韦)》之铭言:
: : 否则依照组规,删文的规定是什麽,各位可以自行去组务板看置底文。
: : 因此,若其认为该讨论串完全无保留在板面上的价值,
: : 负责看板经营之板主有权迳为删除的处分,
: : 预告此一动作并不构成任何板规的违反,而这与任何政治动机都无明显关联,
: 若以宪法-法律-命令的关系来看,板规与组务公告抵触者,无效?
: 所以自然没有什麽板规违反的问题,而是这板规本来就无效的问题,是吗?
首先,你讲的不是我要主张的,
其次,你显然没有去看组规,
依照组规,板主随时都可以任意删除板面上的任何文章,
根本不必给使用者任何理由,更不用公告。
宪法解释的部分你说的完全不通,
组规赋予板主的权力,板主出於保障使用者权利的目的而制订更细致的板规出来,
当然并非「违反」组规,若是字面上写的跟组规不一样就是违反组规,
那就没有板规存在的可能性了,一切只有组规而已。
如果你想主张板规2的部分因为订的比组规严格,所以违反组规无效,
请到组务板去主张。
如果不懂规范解释适用的专业,又不想信任板主,
可以去请教这个板上其他专业而你又信任的板友。
: : 因此我再说一次,
: : 请shaka1aka收回您的无端指控。
: 要说我的评论是指控也行啊。
: 当我这样『指控』之後,你发了公告说那是依板规2.2。
: 在我提出板规2.2中并没有赋予这个动作的权力时,你又在解释板规2.2中,扩大并延
: 伸板规2.2原来文字中并未包含的权力。
: 然後又举出组务公告出来。
: 那组务公告与你板规中不相合的问题,是板规无效呢,还是与你当初想要让这个板的
: 发言者,畅所欲言的本意有冲突?
: 那执行的该是板规还是组务公告?
: 若是该执行的是组务公告,那我所质疑的,关於板规与组务公告间的灰色地带,让板
: 主可以自由延伸的裁量权,就是符合你所说的『中立性』吗?
: 若是该执行的是板规,那罪刑法定的原则下,对该篇文章的处置本不该成为对整串文
: 章的同样待遇。
板规跟组规的部分我已经讲的很清楚了,
此外,这里没有「罪刑法定」的问题,
一方面本案目前还没有处罚任何人,
二方面PTT这个站也从来没有要求板主治板要完全符合这个原则。
我就不跟您玩您所不熟悉的规范论证了,毕竟这完全无益。
只很明确的跟您说几件事:
1.在本板该执行的当然首先是本板的板规,
而板规2.2的解释适用就是依照我在前一篇的方式在运作,
而且在本板应该都有前例可循,并不是今天才发生的新鲜事。
您若认真要讨论板规,
请
建设性的提供如何修改使其较为完善或较能涵盖所有可能情形的意见,
如果只是要用望文生义自以为有法律漏洞可钻的态度那就大可不必。
2.无论是「灰色地带」或「裁量权」都是存在的,
所以请你可以不必再浪费篇幅吵这些到底存不存在,
不但存在而且一直都存在,甚至在板规根本没明文的时候我都有给过水桶或劣文了,
「板主有管板的义务」且「板主不能拒绝管板」,
此所以过去的小组长曾有一句名言:「板主的权力优先於板规而存在。」
小组长不会因为板规没写就放任板主摆烂,使用者也不会。
3.「灰色地带」或「裁量权」这些都跟你指控的
「板主是依政治立场在管板」或「把公开板当个人板在管」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你提不出任何证据以坐实你的指控又不肯撤回或道歉,
那也无妨,这
不会带来任何立即的处罚,
我也不期待政治讨论区有谁会认真的检讨反省自己然後诚实的认错,
但是因为每次都要吵这种无聊的指控很烦,(不只一次了)
我可能会考虑对这种喜欢凭空捏造不存在的政治动机论的使用者设专属条款,
若经公告,未来对这类使用者在本板的任何检举或投诉将一概不予受理。
请您与其他使用者自重。
以上,若有不服请至组务板投诉,感谢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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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我们来交易吧!恶魔这麽说。我绝对不要!大眼睛的人这麽说。好啊,我们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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