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ka1aka (纯情张飞俏典韦)
看板DPP
标题Re: [答辨]
时间Tue Nov 24 19:11:38 2009
: 否则依照组规,删文的规定是什麽,各位可以自行去组务板看置底文。
: 因此,若其认为该讨论串完全无保留在板面上的价值,
: 负责看板经营之板主有权迳为删除的处分,
: 预告此一动作并不构成任何板规的违反,而这与任何政治动机都无明显关联,
若以宪法-法律-命令的关系来看,板规与组务公告抵触者,无效?
所以自然没有什麽板规违反的问题,而是这板规本来就无效的问题,是吗?
: 因此我再说一次,
: 请shaka1aka收回您的无端指控。
要说我的评论是指控也行啊。
当我这样『指控』之後,你发了公告说那是依板规2.2。
在我提出板规2.2中并没有赋予这个动作的权力时,你又在解释板规2.2中,扩大并延
伸板规2.2原来文字中并未包含的权力。
然後又举出组务公告出来。
那组务公告与你板规中不相合的问题,是板规无效呢,还是与你当初想要让这个板的
发言者,畅所欲言的本意有冲突?
那执行的该是板规还是组务公告?
若是该执行的是组务公告,那我所质疑的,关於板规与组务公告间的灰色地带,让板
主可以自由延伸的裁量权,就是符合你所说的『中立性』吗?
若是该执行的是板规,那罪刑法定的原则下,对该篇文章的处置本不该成为对整串文
章的同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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