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ka1aka (纯情张飞俏典韦)
看板DPP
标题[答辨]
时间Tue Nov 24 16:37:21 2009
事关版务的话,要先指出『本席拟将整串不待公告删除』是依据哪一条板规才行。
真认为讨论串的走向,因为相互举证反驳的原因而偏离主题的话,即便板主要主动介入,
他能做的也只是对他判断为偏离主旨的文章进行砍文的动作。
1.已经说过很多次,本板治板原则不将政治立场纳入考量,进板画面明揭此旨,
无论板规或历来管板的判例,也都如此。
因此您所谓「主场」、「本阵营」或「制造和谐社会的景象」等,
甚至「把公开板面当个板在管」云云,
皆为您个人的揣测而非事实。
第一项声明,与第三项说明另一位E板主的板规依据,是相关的。
3.e板主依板规2.2所发之公告,乃系其职权范围,在下不便评论。
而板规2.2中是这麽说的:
2.2不符板旨之文章或推文
A.广告文、恨文、个人板文或
其他明显不符本板板旨之文章,
所有板主均得迳予删除不另公告。
B.虽未达前揭直接删除之程度,但因文章过短、内容挑衅或含有不雅用词、
使用群体攻击用语或政黑用语,或有其他妨害理性讨论之情形者,
负责看板经营之板主得提醒注意并要求改善,一般使用者亦得向板主检举。
经提醒而拒不改进者,得由负责管理板面秩序之板主公告列管,
再犯者即送交负责管理板面秩序之板主处以劣文及水桶。
2.2中,A项是板主删除该篇文章的依据。B项则是对发言人处置的依据。
那麽,在板规中,何时赋予另一位E板主对此讨论串中,合乎本板板旨的文章,使用大
D斩的权力呢?
您说我的指控是揣测,那我提出凭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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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盐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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