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irybaby (精灵北鼻)
看板DPP
标题Re: [闲聊] 扁珍无期徒刑...哀...
时间Sun Sep 13 21:00:57 2009
※ 引述《jimmyklt (蝌小蚪)》之铭言:
: 我想信回信的 你误会我了
: 阿扁是现在被判 有罪 那他现在就是有罪
: 另外
: 所谓的法律 为何要讲"情面"
: 这点 在立法之时 就应该被排除的
: 错的就是错的
: 哪有说 因为有悔意 就改判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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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悔意 也是被判刑之後
: 服刑期中 再後缓刑
你还在幻想吗? 请见第10点
刑法五十七条
科刑时应以行为人之责任为基础,并审酌一切情状,尤应注意下列事项,
为科刑轻重之标准:
一、犯罪之动机、目的。
二、犯罪时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为人之生活状况。
五、犯罪行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为人之智识程度。
七、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关系。
八、犯罪行为人违反义务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险或损害。
十、犯罪後之态度。
拜托 帮个忙
凭空幻想,只会让人觉得你很悲哀
: 法律讲情面 也就是说 可是用"金钱" "利益" 来左右 不是吗?
: 法院是谁开的 都一样 有罪就是判罪 没有人可以"另外"
: 我知道你讲的那些 但那些 根本就不应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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