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st (我要奋斗!!!!!)
看板DPP
标题Re: [讨论] 马英九的价值观错乱与不成熟
时间Wed Jul 8 18:23:32 2009
再问一次版主:这个版可以用马岛主、马区长这种政黑式言词吗?
※ 引述《foshi (5 vs 35)》之铭言:
: : 好不好听, 奴役不奴役应该都不是重点
: 反正老是听不出我的含意
: 也没啥好说
因为没人看的懂你到底要争什麽?
如果你只是想争"自由广场"比"中正纪念堂"好听,请便,不过是个人观点问题
: : 恶法亦法, 法律再烂都是法律, 国家执政者带头不遵守法律本来就不对
: 郝先生不是已经把老贼庙改为古蹟吗,现在改不是也违法
违什麽法了?还不说跟郝龙斌根本无关
自由时报的连结
http://0rz.tw/u5YT4
连自由时报都只能说"恐"(可能)违法,真不知道你是根据什麽武断的说违法
: 反正现在法是马区长在搞
: 陈水扁做就是违法,马区长作就是合法
: 当初2000,2004,外加红衫军,马区长连管都不管,还送早餐去
: 马的就是合法,笑掉大牙
你举的这三个例子又不是马英九发动的游行,还要胡乱攀比?
而且你会讲这种话,只更突显你根本不了解法律跟事实
说穿了不过就是只有立场没有是非罢了
: : 陈水扁没经过立法院, 擅自用行政命令改名, 这就是犯法
: 马英九还不是做所有政策通通都说是行政命令
: 原来就不是犯法,只要马区长的就是合法
又是胡说八道,要是可以直接用行政命令来执行政策
那陈水扁就可以直接改国号啦
: 不用来谈,回家种田吧
: 最近台湾的田也快被马区长用行政命令都变更成怎样了
: 快没田耕了你加油点吧
标准的DPP逻辑:千错万错都是马英九的错
: : 如果照兄台的逻辑, 是不是只要民进党喜欢, 可以不尊重任何法律
: : 只要民进党喜欢, 杀人放法强奸都天经地义?
: 反正照你所言,是不是也是国民党喜欢,可以不尊重法律
: 不爽判决,我就换个法官,还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理由,
: 只要国民党喜欢,杀人放火强奸都可以吗
笑话,就是依照法律才需要走那麽多程序
不尊重法律马英九直接要王清峰换法官就好,哪需要那麽多废话
前面换法官才刚战过,想不到有人连爬文都懒的爬,只会拿三神器来自我感觉良好
: 不过杀人应该是中国人比较厉害
: 从228到前两天
: 不知道杀了多少人
: 放火强奸这种事只有你想得出来
: 大概只有你想做吧国民党人没人会想这样做吧
: 民进党人应该更不会有这样想法
: 全世界的人连监狱里的都讨厌强奸犯
: 我希望你不要有这样的冲动
: 不喜欢我可以用力来批评我
: 可是不要去伤害无辜的人
: 满口仁义道德说出来的话又是杀人放火强奸的话
: 国民党都是这些人吗
: 太弱换人
是啊,比跳tone的确我们都太弱了
可能要找个火星来的才有办法跟你对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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