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sh77 (佩许七号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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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同情读法律的人 与同情蔡守训
时间Wed May 13 15:01:41 2009
※ 引述《sshsshssh (我是不是我的我)》之铭言:
: 所以我常常感觉到「民进党之异於禽兽者几希?」
如果是要因人废言或因言废人的话,
光看你这麽一句偏颇的话就不需要跟尔等讲太多了。
法官裁定要不要延押都可以找到理由,并推翻一些理由。
怪的是起诉的时候是草草起诉,罪证还没收集完,然後一再延押。
第二怪的是,时间点上一件件慢慢起诉,可这都是在陈水扁卸任前一段时间就发生的。
为啥要草草起诉,再一件件利用时间差慢慢起诉、侦办?
一个被怀疑犯下杀人重罪的,没有明确罪证的情况下,会被押多久?
看看李泰安的例子吧。
在文字上耍嘴皮子如果只是推文就算了,要发文还是认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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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梗:你去帮我买五箱乖乖
(绝对吃不完)
旧梗:老板!我要九份芋圆
(吃到吐)
新梗:中秋节烤三支筊白笋
(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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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Pash77 来自: 220.135.250.104 (05/13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