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rnai (korn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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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国民党是否打算限制人民言论自由?
时间Fri May 1 14:03:34 2009
加油一点好吗
哪一条干预言论自由的举出来 都没空吗...... 摆手
难道只要民进党团说的 你连内容都搞不清楚就支持?
哪天民进党团叫你去冲监狱你就去吗?(话说回来 蔡启芳去哪了)
我们来看台湾人权促进会反对国民党版理由:
"1.尤有甚者,行政院版虽然删除了特别刑罚的规定,然而在「报备制」的掩饰下
,却包藏了「不报备即科处罚锾」"
拜托 罚五万元算哪一种干预言论自由,517游览车随便五台就要五万元了,
等於是告诉民进党 你不报备就是交了五万元而已.
那请问五天前报备有很难吗?报备以後警察局又不能退件了
"2.、「即使报备行政机关仍得限制禁止」、「即使报备仍得命令解散否则即以『
强制力』驱离排除」等种种广泛且欠缺有效救济机制的管制手段。"
人家都说了你在管制区内就可以,难不成你要冲入总统府吗?
see:一)增订经报备之室外集会、游行,於举行前足认为有立即危害之明显事实
,或有报备时间、场所、路线竞合、相邻之情事者,主管机关得予禁止,
或於必要范围内限制或变更其路线、场所或时间,并具体指定应遵守之事项
。(修正条文第十一条)
(二)增订集会、游行之进行,应以和平方式为之,不得使用暴力及危害安全秩
序;并为确保顺利、和平进行,主管机关得划设管制线,并对逾越者,得予
强制排除、驱离。(修正条文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
而且重点是这是一个没有刑罚的法律! 全世界有这种交五万元就可以享有言论自由法
律?
see:
(一)删除本法刑罚规定,回归依刑法规定处理,并增修负责人及其代理人应报备未报
备擅自举行之集会、游行,报备不实及违反义务之相关罚则规定。(修正条文第二十七条
至第三十三条)
还有以前法律上不可以主张共产主义和分裂国土 这次也取消了
see:第四条 集会游行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本条删除。)
有没有国民党看不起民进党出不起五万元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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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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