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carra (还没想到)
看板DPP
标题FENOR v. khan 人身攻击案
时间Tue Dec 30 09:29:24 2008
FENOR推文检举,相关证据如下:
※ 引述《khan (囧人政治..XD)》之铭言:
: 标题: Re: [心得] 羁押陈水扁
: 时间: Tue Dec 30 00:41:06 2008
: PS:你身任KMT版主群体攻击只要发个文章道歉,还要顺便酸一下阿扁以及偏绿的人,
: 反观其他人就一律水桶,好大的官威阿,而且还挺无耻的,道歉也很没诚意,
: 泛蓝水准就靠你拉低了!不要以为你那篇17987的文章没人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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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 From: 203.67.155.90
: ※ 编辑: khan 来自: 203.67.155.90 (12/30 00:42)
: 推 ryvius0723:泛绿有你这种人 难怪水准一直..(叹 218.162.153.88 12/30 00:42
: → khan:总比身为版主就可以任意群体攻击高格调 203.67.155.90 12/30 00:44
: → khan:另外一楼你可以举出时事来说马政府有做好啥ꠠ 203.67.155.90 12/30 00:44
: → khan:没办法的话就只是嘴炮魔人罢了~..XD 203.67.155.90 12/30 00:45
: ※ 编辑: khan 来自: 203.67.155.90 (12/30 00:57)
: 推 olaqe:谁叫民进党选输?2012再来吧 140.109.232.45 12/30 01:04
: 推 Mehta:唉!被水桶就换个版来谩骂... 218.166.9.149 12/30 02:30
: 推 hwusuenn:有些人就是不懂,只是装懂而已 219.81.229.250 12/30 06:53
首先再次声明本板不欢迎对他板事务,特别是他板板务的讨论,
请khan切勿再犯,如对他板事务有意见请至适当板面,例如组务板反应。
如在本篇公告後再有类似行为,将视情形处以劣文或水桶。
也请其他使用者不要继续类似话题,相关文章将一律删除。
本案人身攻击部分,按指称他人无耻为属於灰色地带之情绪性用语,
惟若观察本案前後文脉络,则系对他人言论行为评论之一部分,
尚非纯然针对人身,且情节尚属轻微。故本次暂不以直接以人身攻击论处。
但请khan注意自己的用语,此类言词於理性讨论助益甚微,
且刺激讨论对手的主观感受,为本板所不欢迎之讨论方式。
未来请khan改善自己的发言态度,板主将提高对khan相关言论的审查标准,
如无明显改进,将视情形予以水桶处分。
不服前开判决者请迳依申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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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9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