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ige (风无相)
看板DPP
标题Re: [爆卦] 寄信到中国去的邮件~~~
时间Wed Dec 17 15:02:10 2008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greige (风无相)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爆卦] 寄信到中国去的邮件~~~
时间: Wed Dec 17 14:31:19 2008
要不要参考一下 陈小扁总统时期的大法官的解释? (据说都是他选的)
释字618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618
相关法条:
宪法第七条: 中华民国人民 无分男女 宗教 种族 阶级 党派
在法律上一律
平等
解释争点: 两岸关系条例第21条第1项前段规定违宪? (有无违反平等原则)(宪7)
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非在台湾地区
设有
户籍满十年,不得登记为公职候选人、担任公教或公营事业机关 (构
) 人员及组织政党;非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二十年,不得担任情报机关
(构) 人员,或国防机关 (构) 之下列人员:
增法增修条文第十一条: 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
事务处理 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
<超简略大纲=>大陆地区人民也是人华民国人民 规定其非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十年
不能选公职 有无违反平等原则>
理由书:
本件声请释宪之标的,关於
两岸关系条例部分,乃声请宣告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修正公
布之该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前段规定违宪。该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前段系关於
大陆地
区人民经许可进入
台湾地区者,非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十年,不得登记为公职候选人、
担任军公教或公营事业机关(构)人员及组织政党等规定。惟影响本件原因案件之裁判结
果者仅其中限制担任公务人员部分,爰依本院释字第三七一号、第五七二号及第五九0号
解释之意旨,本件仅就该部分之规定是否违宪为审查,其余部分不在本件解释范围内,合
先叙明。
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
平等,为宪
法第七条所明定。其依同法第十八条应考试服公职之权,在法律上自亦应一律平等。惟此
所谓平等,系指实质上之平等而言,立法机关基於宪法之价值体系,自得斟酌规范事物性
质之差异而为合理之区别对待,本院释字第二0五号解释理由书足资参照。且其基於合理
之区别对待而以法律对人民基本权利所为之限制,亦应符合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比例原则
之要求。惟两岸关系事务,涉及政治、经济与社会等诸多因素之考量与判断,对於代表多
元民意及掌握充分资讯之立法机关就此所为之决定,如非具有明显之重大瑕疵,职司法律
违宪审查之释宪机关即宜予以尊重。
八十年五月一日制定公布之
宪法增修条文第十条(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修正公
布改列为
第十一条)规定:
「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
,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八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公布之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
条例即系依据上开宪法增修条文之意旨所制定,为
国家统一前规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间
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处理之特别立法。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修正公布之该条例
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前段规定,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者,非在台湾地区设有户
籍满十年,不得担任公务人员部分(与八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制定公布之第二十一条规定
相同),乃系基於公务人员经国家任用後,即与国家发生公法上职务关系及忠诚义务,其
职务之行使,涉及国家之公权力,不仅应遵守法令,更应积极考量国家整体利益,采取一
切有利於国家之行为与决策,
并鉴於两岸目前仍处於分治与对立之状态,且政治、经济与
社会等体制具有重大之本质差异,为确保台湾地区安全、民众福祉暨维护自由民主之宪政
秩序,所为之特别规定,其目的洵属合理正当。基於原设籍大陆地区人民设籍台湾地区未
满十年者,对自由民主宪政体制认识与其他台湾地区人民容有差异,故对其担任公务人员
之资格与其他台湾地区人民予以区别对待,亦属合理,与宪法第七条之平等原则及宪法增
修条文第十一条之意旨尚无违背。又系争规定限制原设籍大陆地区人民,须在台湾地区设
有户籍满十年,作为担任公务人员之要件,实乃考量原设籍大陆地区人民对自由民主宪政
体制认识之差异,及融入台湾社会需经过适应期间,且为使原设籍大陆地区人民於担任公
务人员时普遍获得人民对其所行使公权力之信赖,尤需有长时间之培养,若采逐案审查,
非仅个人主观意向与人格特质及维护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之认同程度难以严密查核,且徒增
浩大之行政成本而难期正确与公平,则系争规定以十年为期,其手段仍在必要及合理之范
围内。至於何种公务人员之何种职务於两岸关系事务中,足以影响台湾地区安全、民众福
祉暨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释宪机关对於立法机关就此所为之决定,宜予以尊重,系争法
律就此未作区分而予以不同之限制,尚无明显而重大之瑕疵,难谓违反宪法第二十三条规
定之比例原则。
关於各级法院法官声请本院解释法律违宪事项应以本院释字第三七一号解释为准
,其声请程式准用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八条第一项之规定,业经本院释字第三七一
号解释在案。本件声请法院系依本院释字第三七一号解释意旨声请解释宪法(释宪声请书
第三页贰、四参照)。是行政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 并非声请法院於原因案件之
裁判上或本件声请解释程序上所应适用之法律,故此一部分违宪审查之声请,依本院释字
第三七一号、第五七二号及第五九0号解释意旨,应不予受理。
当然 如果你想说 宪法和法律都错了 那就难沟通了
宪法和法律都指出 两岸是一个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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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3.99
1F:推 Pet:XD 12/17 14:32
2F:→ recx:想统一自己去 不送 12/17 14:33
3F:→ prophet:宪法又怎样,那时候写的宪法早就该修了 12/17 14:34
4F:嘘 Liaooo:想当中国人,我可以帮你出机票钱,别把我家乡卖了 12/17 14:34
解释日期 2006 11月 3日 (两年前而已)
※ 编辑: greige 来自: 61.216.13.99 (12/17 14:36)
5F:推 gotoo:宪法也是人定的,不是圣旨ok? 12/17 14:35
但是要遵守 法律违反宪法 就无效
6F:→ prophet:另外不是举陈水扁时期的释宪就能证明什麽,再怎麽解释还不 12/17 14:36
7F:推 Seraphy:是一个国家 可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12/17 14:36
※ 编辑: greige 来自: 61.216.13.99 (12/17 14:37)
8F:→ prophet:还不是一样解释一本不合时宜的宪法 12/17 14:37
9F:→ sshwann:还不是在跳针.. 12/17 14:37
10F:→ prophet:遵守宪法,是建立在那本宪法合法合宜,订定那本宪法跟现在 12/17 14:38
11F:→ loveshih:宪法又不是总统定的 12/17 14:39
12F:→ prophet:的情况差多少,要怎麽遵守,主权范围都不一样了...笑话 12/17 14:40
13F:推 trinity1103:宪法跟法律都指出,两岸都同属"中华民国" 12/17 14:40
所以说了 宪法和法律都指出两岸是同一国 但却有人在一直说
宪法不对 法律不对 很难沟通啊
※ 编辑: greige 来自: 61.216.13.99 (12/17 14:41)
14F:→ trinity1103:请不要故意忽略国名或连国名都不敢提 12/17 14:41
15F:→ trinity1103:哪一国请你讲清楚~ 不要混淆视听 12/17 14:41
16F:推 charley80515:这部宪法定立之初有受到现在被宪法规范地区人民的参 12/17 14:41
八十年五月一日制定公布之
宪法增修条文第十条(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修正公
布改列为
第十一条)规定:
「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
,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八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公布之33m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
\
关系
八十五年是...没有台湾的代表参与?
17F:→ prophet:还有之前你引用的"国家统一前",是引用中华民国的法律吧 12/17 14:42
18F:→ mikejr:两岸主权名称皆异变已久 主张不合时宜没有问题啊 科科 12/17 14:42
19F:→ charley80515:与吗? 12/17 14:42
20F:→ trinity1103:再者你拿这条来狡辩,也遮掩不了有人故意忽略ROC的事实 12/17 14:42
21F:→ prophet:那所称"国家"是指中华民国吧,连中华民国都说不出口..笑话 12/17 14:42
22F:→ mikejr:硬拿没修改的理想中的统一宪法来聊老实说没意义 12/17 14:43
所以早说了 宪法和法律都说 两岸同一国
而有人认为宪法 法律不合你意 就不对 修法啊
如果票数够多
※ 编辑: greige 来自: 61.216.13.99 (12/17 14:44)
23F:→ trinity1103:爱讲两岸是同一国,就请大方的讲出是同属"中华民国" 12/17 14:43
24F:→ prophet:同意楼上 12/17 14:43
25F:→ trinity1103:不要学执政的小峱峱,连我们是哪一国都不敢讲 12/17 14:44
26F:→ prophet:不要每次都伪装"中国"...行统战之实 12/17 14:44
27F:→ trinity1103:就算是"一中各表",也请这岸政府要坚持表述"中华民国" 12/17 14:44
28F:→ greige:这只谈到 两岸是同一国 其它细节 再说 12/17 14:45
29F:→ mikejr:...好笑 这不是不合我意 这和部分现实根本背离已久 该改 12/17 14:46
30F:推 sshwann:死巴着文字解释有意义吗 不符合现实就是不合阿 12/17 14:46
31F:推 trinity1103:你是白痴吗? 你引用的是中华民国法律所称的"我国" 12/17 14:46
32F:推 charley80515:另外所谓国际法人格的中国包含台湾的依据在哪? 12/17 14:47
并鉴於两岸目前仍处於分治与对立之状态
以法论法吧? 陈小扁时期的大法官 在理由书有说 好歹看完再来谈喔~
※ 编辑: greige 来自: 61.216.13.99 (12/17 14:49)
33F:→ trinity1103:指的当然就是"中华民国"~ 哪来"其他细节再说"? 12/17 14:47
34F:嘘 prophet:细节再说勒...科科...不敢说就"再说"...有你的 12/17 14:47
35F:→ trinity1103:一部法律,你只引你想看到的部份,其他当做看不见? XDD 12/17 14:48
当然你也可以引用你想讲的法条 拿出来再说
多少证据说多少话
这些是说明
两岸是同一国家
36F:→ prophet:greige:只能说 国家统一前 其它细节 再说 12/17 14:48
37F:→ charley80515:中华民国政权现况是在争取中国代表权吗? 12/17 14:48
38F:推 mikejr:这是视中国为台湾的一部份的宪法 你硬凹相反没用 *.* 12/17 14:48
39F:→ trinity1103:统派独派垃圾程度是同等级的 12/17 14:49
※ 编辑: greige 来自: 61.216.13.99 (12/17 14:50)
40F:→ jorden:不合时宜的宪法 12/17 14:49
41F:→ trinity1103:大法官还是中华民国的大法官~ 你连这点认知都没有 12/17 14:49
42F:嘘 prophet:greige:只能说 国家统一前 其它细节 再说 12/17 14:50
43F:→ trinity1103:两岸是同一国家~ 同是中华民国阿~ 你连这都不敢讲?! 12/17 14:51
44F:→ greige:这只谈到 两岸是同一国 其它细节 再说 12/17 14:45
※ 编辑: greige 来自: 61.216.13.99 (12/17 14:51)
45F:→ greige:多少证据说多少话 这指出 两岸是同一国 12/17 14:52
46F:→ prophet:同一个国家是哪一个国家?国名是什麽?你也说说看啊... 12/17 14:52
47F:→ trinity1103:你用中华民国法律,然後说"国名再说"~笑死人的智障逻辑 12/17 14:52
48F:嘘 bilibala:法律不能抵触宪法,不过不代表宪法就没问题 12/17 14:52
宪法有问题 就去修宪
※ 编辑: greige 来自: 61.216.13.99 (12/17 14:52)
49F:→ bilibala:有人说不修宪吗?你还真奇怪哩! 12/17 14:53
没修前 就是要遵守
※ 编辑: greige 来自: 61.216.13.99 (12/17 14:53)
50F:嘘 trinity1103:小朋友,别再闪躲了~ 讲出中华民国很羞耻吗? 12/17 14:53
多少证据说多少话 中华民国的法律和宪法指出 两岸同一国 ^_^
※ 编辑: greige 来自: 61.216.13.99 (12/17 14:54)
51F:嘘 sshwann:结论出来了阿 你就抱着宪法自爽吧 12/17 14:54
52F:嘘 trinity1103:小朋友,别再闪躲了~ 讲出中华民国很羞耻吗? 12/17 14:54
53F:嘘 trinity1103:小朋友,别再闪躲了~ 讲出中华民国很羞耻吗? 12/17 14:54
54F:→ mikejr:他只是想拿旧法压人而已 反正现实是怎样大家都很清楚 科 12/17 14:54
旧法? 现在在用的宪法和法律是旧法? 可以拿 新法出来看一下吗?
※ 编辑: greige 来自: 61.216.13.99 (12/17 14:55)
55F:嘘 trinity1103:小朋友,别再闪躲了~ 讲出中华民国很羞耻吗? 12/17 14:55
宪法第七条: 中华民国人民 无分男女 宗教 种族 阶级 党派
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请看本文一开始就说了喔
※ 编辑: greige 来自: 61.216.13.99 (12/17 14:55)
56F:嘘 trinity1103:小朋友,别再闪躲了~ 讲出中华民国很羞耻吗? 12/17 14:55
57F:推 zoonead:原PO不用在意 事实真的是这样 才会有台独的存在意义 12/17 14:56
58F:嘘 bilibala:要遵守很简单啊,先拿去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三亿人说请 12/17 14:56
59F:嘘 trinity1103:小朋友,别再闪躲了~ 讲出中华民国很羞耻吗? 12/17 14:56
60F:嘘 trinity1103:小朋友,别再闪躲了~ 讲出中华民国很羞耻吗? 12/17 14:56
61F:→ greige:XDDDDD 12/17 14:56
62F:→ bilibala:遵守这套宪法,做不到少来这里打嘴炮啦! 12/17 14:57
63F:嘘 trinity1103:小朋友,别再闪躲了~ 讲出两岸同属中华民国很羞耻吗? 12/17 14:57
64F:嘘 trinity1103:小朋友,别再闪躲了~ 讲出两岸同属中华民国很羞耻吗? 12/17 14:58
65F:嘘 trinity1103:小朋友,别再闪躲了~ 讲出两岸同属中华民国很羞耻吗? 12/17 14:58
66F:嘘 trinity1103:小朋友,别再闪躲了~ 讲出两岸同属中华民国很羞耻吗? 12/17 14:58
67F:嘘 mikejr:跟不上现实的法律是旧还是新? 科科 12/17 14:58
这些都是正在用的宪法和法律耶~
拿个新法出来吧? 有没有跟上理实不是你讲就算的
不服气就去修法
68F:嘘 bilibala:废到不行的统派废渣,只会把头埋到土里而已 12/17 14:59
69F:嘘 trinity1103:小朋友,别再闪躲了~ 讲出两岸同属中华民国很羞耻吗? 12/17 15:00
70F:嘘 trinity1103:小朋友,别再闪躲了~ 讲出两岸同属中华民国很羞耻吗? 12/17 15:00
※ 编辑: greige 来自: 61.216.13.99 (12/17 15:01)
71F:嘘 trinity1103:小朋友,别再闪躲了~ 讲出两岸同属中华民国很羞耻吗? 12/17 15:00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16.13.99
72F:推 starcloud:可以看得出来台湾民众的法治都在脑袋後140.113.128.195 12/17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