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etze (异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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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对马英九特别费的看法
时间Wed Nov 26 14:03:51 2008
马英九亲口过说是公款???????
这要跳针多少次呀!!!
我看到第二句就知道原PO整篇都属废文了
还跟这种人浪费时间干吗?
大家省省力气吧
时间都过去多久了
到现在发言还搞不清楚状况
根本是民进党给你什麽资讯
你就信什麽资讯
当初就是民进党说啥马英九说过特别费是公款
结果民进党徒就啥都信了
但是一调出民进党说的发言影片来看
马英九根本没说过特别费是公款
但是民进党就是有办法自己变出这一句
不过事实证明这一招对民进党徒有用
所以事後又发生民进党将马英九辩论时的发言恶意剪辑後播出的低劣手段
当然民进党徒可又信得不得了
虽然调出来原始影片档证明马英九的谈话并非如此
但是每隔几天民进党徒就要出来跳针一次
醒醒吧~
※ 引述《yipi1357 ()》之铭言:
: 马英九爆发特别费时
: 当初还亲自亲口说这是公款
: 过了几天 经过高人指点
: 改口变私款 然後再捐一大笔钱
: 检调就以捐款支出大於特别费 判无罪
: 其中的矛盾
: 当初马英九原本真的认定这是为公款
: 但看之前的县市长的使用方式
: 就跟者使用同样方式
: 1.当初核销特别费是以私人用途来核销
: 实际上呢?很有可能真的也是用於私人用途
: 但一定要有人来说这是自己做的
: 余文因此背了这个黑锅
: 2.当初捐款总额可能跟本没大於特别费
: 可是马英九再爆发事件後
: 捐出了一笔巨额捐款
: 用意在於让捐款大於特别费
: 但这样合理吗?
: 那是不是以後贪污的人
: 都可以靠这样的方式脱罪
: 3.为什麽公款可以汇入私款然後合理?
: 在政府机关真的可以这样做吗?
: 把公家的钱都会入自己的帐户
: 然後再由自己的帐户支出
: 这样真的对吗?
: 4.用私人名意捐款可以享有减税的优惠
: 加上马英九捐款是用来收买声望用
: 让大家知道马英九乐意捐款助人
: 有助於政治目的的达成
: 这在某角度看用私人名义来捐款也是一种私人用途
: 除非是以台北市政府名义来捐款比较合理
: 最後 再问一句
: 马英九真得无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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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ackydai:马英九没说过那是公款吗? 218.173.97.23 11/26 18:31
3F:推 aerocasper:原PO跳针唷~老马有说过是公款!! 140.96.32.62 12/03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