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opoliest (中肯无益於中出)
看板DPP
标题Re: B版主 请你用功一点..
时间Mon Aug 18 00:51:25 2008
作者 ginshop (照镜子找去,看的到吗?) 站内 DPP
标题 Re: B版主 请你用功一点..
时间 Sun Aug 17 23:40:0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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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han (扁救了九刘政府..气!)》之铭言:
: 你确定究责条例是要把後代家属拉出来算帐?
: 我怎麽记得是"被害者後代或家属"可以代为司法诉讼、国赔等进行司法救济,
: 我完全无法理解你为什麽要骗大家,请找出来你所说的根据好吗?
不是,重点在於诉讼权三个字
虽然诉讼权有「权」这个字
其实包括权利与义务两方面
而到庭应讯则属於「义务」方面的诉讼权
在草案旁的说明中,有提到何谓诉讼上的权利与义务,并且在说明中
(第四条 第五项说明)
权利:
听审权、辩护权、到场权、声请调阅证据权、对质权、诘问权及救济权
义务:
忍受义务、到场义务、对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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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简单的说,大概是这样的。
究责条例范围放到三等亲,在当事人不在的情况下。这首先等於是要求当事人
的後代家族开个三代同堂的会议,推派一个代表。这个人呢背负「忍受义务、到
场义务、对质义务」,他莫名其妙要常跑法院,然後为一个他已经Ν年没见过(
废话,人都死了怎麽见面)的亲人听审、辩护。
当然啦,如果那位代表不常到,一定会被指责「诚意不够」。
这样的作法有什麽让人愉快的地方呢?首先是嗜血的媒体有得玩了,一整个家
族祖宗八代全被挖出来报导,什麽外孙、曾孙,整个家族都要被烙上鲜明的烙印
让人指指点点。
这种杀伤力有多强呢?我想,跟公主一样大吼「一想到○○○我就恨死他了啦
!」的人应该不会少。
那,三等亲什麽意思呢?我再举个例子好了。假如国民党也照学这一套,要来
大肆公审当年迎日汉奸,那辜显荣的後代辜宽敏就准备上法院去了。辜宽敏好像
还不是第三等亲,对吧?三等亲追究个一百年绝对没问题。坦白说我还真不知道
辜宽敏能为辜显荣辩护些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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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觉得参加二二八事件後,心灵上受到打击:发现自己笨,受人欺骗而不自知,因
为当时血气方刚,容易受感动。我们被骗出去不打紧,承认自己笨就是了。人家是拿
我们的拳头去击石狮。我不愿讲,并不是害怕被国民党抓,而是想到台湾人出卖台湾
人,是一种耻辱的记忆。
传说是传说,事实上就是我们被骗,被同胞出卖。(林有财
,《诸罗山城228》,页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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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6.153.185
1F:→ shakalaka:当年我们秉持着台日友好的理念... 220.129.74.10 08/18 01:02
2F:推 shakalaka:开个门,其实也没什麽大不了的。 220.129.74.10 08/18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