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opoliest (中肯无益於中出)
看板DPP
标题Re: 关於"多数统治"
时间Mon Aug 4 21:33:57 2008
※ 引述《RIFF (企业战士)》之铭言:
: M提出一个新观点,基於尊重 回复几点
: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无益於中出)》之铭言:
: : 那我先问最简单的问题好了。请问:
: : 当陈水扁不惜违法、花费1200万也要闪电地将中华邮政改名为台湾邮政
: : ,而泛蓝在反对的时候,第三条路在哪里?
: 这是另一个问题,我还在思考。
: 不过,看兄台行文,貌似m兄不认为当时存在第三条路,
: 您是想说:当年没有路,现在也没有
: 假使您对体制的认知是如此,我不表示意见了
我比较倾向,当年应该有其他的路,但是当走到错误的路(违法行为)时,要
求现在掌舵的继续走下去(或者,找一条有机会回去的岔路),而非回头走,好
像不是非常有效的请求。
: : 如果你能回答这个问题,这个讨论勉强还有些意义。实际上,你所谓「 KMT依
: : 法行事,然後台湾因此更和谐了吗?马的支持率因此提升了吗?」根本不是该考
: : 虑的问题。正因为这是违法的举动,所以修正回来根本不应该有你说的这些政治
: : 考量才对,依法办事是最底线的要求:这使得这件事情回到法律行动,而不是政
: : 治行动。
: 这里m兄提到一个很好的说法--政治问题或法律行政问题
: 您认为这不是政治问题。
: 因为无法说服阁下,我也不表示更多的意见
这可能是个带有政治动机的法律行动,但是它可以是一个纯粹的法律行动。由
於具备法律正当性,因此要强行拉到政治斗争的层面,转变成一个全面政治的问
题,我不认为这很恰当。
所以我下一段才会说,像是桃园机场这种似乎没有法律争议的政治行为(我没
有特别注意这案例),如果国民党还想要改名,那就没有什麽藉口好说了。到那
个时候,我想我会支持你找寻第三条路的论点。
: : 当初改名时这是一个有违法事实的政治动作,这不意味再改回来必然有政治考
: : 量:它可以只是一个法律行为。真的要讨论你的问题,那恐怕是桃园机场的正名
: : 案。至少这个案子我还没听到涉及违法的问题,因此若还爆发改名回来的风波,
: : 你的讨论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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