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wayscat (NorthSeven)
看板DPP
标题Re: 关於"多数统治"
时间Mon Aug 4 19:17:00 2008
※ 引述《leeyilung (自由)》之铭言:
: ※ 引述《alwayscat (NorthSeven)》之铭言:
: : 看来有人患了选择性失智症,没关系,我来让他醒醒,请看下面笑话几则
: 好像没什麽笑点。
你笑不出来?那干嘛还打那麽多笑话出来娱乐大家呢?
: : 我从头到尾在打的是,
: : 你把国民党回复法制的作法跟民进党"改名"混为一谈!
: : 甚至还有八竿子打不着边的"多数决"呢,你说幽不幽默?
: : 我的文章应该没那麽难懂吧,我看大家都看懂了,怎麽就你不懂?继续无视?
: 我的文章应该也没那麽难懂吧。怎麽你还是不懂?
了不起,蒙着头把关键文章部分删掉,就以为没发生过啦?
以为大家都会跟你一起当鸵鸟?
你的文章我当然懂啊,笑话不断嘛,就连这篇文章也一样
: 我是不知道你电到哪里去?
: 我不是早说过民进党没有顾及到法律的做法是有问题?
: 而国民党要改回中华邮政当然法律上更是没问题。
: 我都这样说了,结果你还那讲什麽"避谈法制"?
『不过如果简单跟你说:「是!民进党之前改名程序不完备,的确有强暴的味道。」
不代表现在国民党把名字改回去就不强暴了。
换言之,这叫半斤八两,国民党在做跟民进党一样的事。』
『如果说民进党是用民主暴力把中华邮政改成台湾邮政,
那国民党同样也是用民主暴力把台湾邮政改回中华邮政。』
选择性失智症又犯罗,年纪轻轻就这样不好吧?
来,我给你机会让你回去找你自己的文章
看看哪里有说过「国民党要改回中华邮政当然法律上更是没问题」
不好意思,我个人认为在这板上装瞎,跳针,说谎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现在知道我哪里电到你了吗?
: 要真是避谈法制,我乾脆跟你说「执政党最大,想改就改,不然是要怎样」
: 如果我这样叫做避谈法制,那我在乎邮政法干嘛?真是奇了。
: 没错,民进党径自改名,是违反法制,国民党复名,法制上也的确是站的住脚。
: 但是同样的地方在於,都是意识型态,都是浪费钱,
: 所以我大有理由可说:都是在暴力改名。国民党在做跟民进党一样的事。
我笑了 XD
改名复名傻傻分不清楚後被打爆後,马上改口说"我觉得都是意识型态,所以都一样!"
小朋友,知耻近乎勇啊。
来来来,给你机会说明一下为何将不合法的黑机关回归合法的行为叫「意识形态」?
那法官判杀人犯无期徒刑你要不要说
我合理推断法官是在搞意识形态,因为很明显他看杀人犯不爽!
来,给你机会说明一下,我等着看到更多笑话 XD
: 中华邮政改名可以透过修法等一套程序为之,
: 但是请问你在民主法治国家可以透过任何程序把人民的私财强制转为他人所有吗?
是可以啊,你要不要考虑清楚再问这个儿童问题 XD
: 你这例子的不恰当显而易见。
: 更别说小明後来又变成了国家,然後国民党变成国家之外的另一个个体。
: 小华又要怎麽办?谁比谁问题都很大。
哇,那我也可以说你阅读能力上的"不充分"真是显而易见,要指控都不用理由的罗?
废话嘛,小明是国家,警察是国民党,小华又怎麽办?
我倒想先问问你把民进党摆哪里去了?
「然後国民党变成国家之外的另一个个体」
这你也有意见?不然国民党在你心中等於国家是不是?
你接下来是不是要问我国家为何可以
变成小明啊?
: : 我後面三句话在告诉你,提出这理论的A.Ranney是这麽定义他自己的理论的
: : 所以你要控诉这位政治学者自己阉了自己,无妨
: : 台湾政治学界一堆大头都是拜Ranney长大的,你可以把这些话拿到他们面前讲
: 我不是念政治的,你要掉书袋没关系。
: 不过每个学说都有他的一套理论,我却没看到你的那一套在哪里。
: 自己提出大众谘商,自己又把大众谘商阉割。请问内容呢?
: 如果大众谘商就等於多数决,那你何必还写那四点,
: 就删掉大众谘商变成三点就好啦。
17987篇
「大众谘商有两个重要内涵,一为具备民意表达途径,二为决策者斟酌采用
没错,少数和多数同样都要有表达的机会,但意见那麽多,决策者如何斟酌?
这问题就回归到多数统治上了,理解了吗」
请问一下你是真的视力有问题,还是记忆力上出了什麽毛病?
又或者因为阅读能力的"不充足"所以认为上面那段话叫做"没有内容"?
请问我们还要为你的搞笑浪费多少时间?
笑话又一
「如果大众谘商就等於多数决,那你何必还写那四点,
就删掉大众谘商变成三点就好啦。」
太酷了,真的太酷了,有没有老师说过你真的很难教啊?
你没有
大众谘商,又怎麽知道谁是
多数啊?
XDDDD
: : 没有人说不行呐,你大可投书国民党反应这问题,说服他们广大民意如此
: : 至於成与不成,那就是你和国民党的问题了
: : 去做吧,虽然我不认为你有这个行动力。
: 连投书国民党都来了。
: 原来对国民党有意见就投书国民党,对民进党有意见就投书民进党,
: PTT相关类版都关门,你也不用来这抬摃了不是?
以下没意义的文字我就删掉了
来,让我们看看你之前是怎麽说的。
「很好啊,依法行政,掌握多数的国民党可以修改邮政法等相关法令,
让台湾邮政法律地位更确立。」
嗯,所以我请你投书国民党反应问题,说服他们去执行这样政策
好像就有一个人很容易忘了自己说过的话,一天到晚在闹笑话
搞半天PTT相关类板对你来说有政策执行的功能就是了?
你在这边发文国民党就自动去修改邮政法了?
是你太天才还是我太孤陋寡闻啊?
: : 继续无视?前面自己才刚提到「依法行政」,现在又把法律忘了?
: 我哪里把法律忘了?哪段哪句?
我引文都很贴心的引给你了,你把它删掉再来问我哪段哪句,驼鸟乎?
可否请你停止这种自欺欺人的作法?我觉得很浪费时间。
: : 当然有啊,就是你嘛!
: : 别人在讲国民党回归法制序跟"多数决"无关
: : 你被踢爆了就硬扯说国民党可以修法改名跟多数决有关
: : 怪了?我什麽时候跟你谈到"国民党要不要修法改名"的问题了?
: 这就是问题了。
: 人家要跟你谈的就是後面那个,结果你现在才终於承认你根本就不是在谈这个
请问人家是谁?如果你指的是RIFF
那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去找他文章,看他哪里有提到"国民党要不要修法改名"的问题了
然後请你思考一下,你到底还要闹多少笑话。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4.33.237
※ 编辑: alwayscat 来自: 59.114.33.237 (08/04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