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wayscat (NorthSeven)
看板DPP
标题Re: 关於"多数统治"
时间Mon Aug 4 10:48:58 2008
※ 引述《leeyilung (自由)》之铭言:
: ※ 引述《alwayscat (NorthSeven)》之铭言:
: : 幽默,我就是喜欢这种幽默。
: : 有人说板主怎麽会M这种废文,我说你们大错特错,板主深意你们完全不懂
: : 就是要M这种文章,大家才会知道,所谓民主法治四字
: 您才幽默呢,我从没有说之前的做法没有问题,
: 也从没支持过把中华邮政改成台湾邮政。我不喜欢民进党那种粗糙的做法。
: 不过似乎有人一直看不懂问题点在哪里。
看来有人患了选择性失智症,没关系,我来让他醒醒,请看下面笑话几则
笑话一:
「alwayscat的论点就是,你之前改名是违反程序的,
我现在执政、我人多(多数决),
就是要把它改回来啦。alwayscat的确(故意)忽略RIFF所提到的几个面向。」
笑话二:
「不过如果简单跟你说:「是!民进党之前改名程序不完备,的确有强暴的味道。」
不代表现在国民党把名字改回去就不强暴了。
换言之,这叫半斤八两,
国民党在做跟民进党一样的事。」
小朋友,我也从来没说过你认为之前作法没问题啊,我也没说你支持台湾邮政啊
我从头到尾在打的是,
你把国民党回复法制的作法跟民进党"改名"混为一谈!
甚至还有八竿子打不着边的"多数决"呢,你说幽不幽默?
我的文章应该没那麽难懂吧,我看大家都看懂了,怎麽就你不懂?继续无视?
於是笑话三和四就出来了
「果然是意识型态牵着理性走,这一段自动跳过当做没看到?」
「真是嘴炮王,抬摃最会,看文章的能力却有问题。」
: : 在某部分人心中还停留在幽默的阶段。
: : 不过幽默归幽默,还是得让比较不幽默的人,譬如我,来分享一下正确的观念
: : 首先让我们来面对第一个问题,马政府将邮政改回原名,跟多数决有关吗?
: : 答:没有关系
: : 所谓改回原名,跟某些人卡在脑袋里转不出来的改名二字,完全无关。
: 当然有关。民进党就是人数不多,没办法修改邮政法。
: 人数掌握在国民党手里。
笑话五出现了
前面的问题是「
马政府将邮政
改回原名,跟多数决有关吗?」
你回答是「当然有关。
民进党就是人数不多,没办法
修改邮政法。」
请问你的逻辑观念到底出了什麽问题?
: : 小明身上有100元,被小华抢夺而去。警察逮捕小华,搜回赃款并返还小明。
: : 问题:
: : 一、 警察从小华身上搜回100元,是否与小华同样该当强盗罪?
: : 二、 小明拿回本有的100元,跟民主制度下的多数决有无关系?
: 这个举例非常差,因为跟改名完全不相干无法相提并论。
: 小明的钱是小明的,完全是他的私有财产。毫无疑问。
: 但中华邮政呢?国民党的吗?
: 你要跟我讲法制,我只能说:废话!我不知道邮政法是个问题吗?
废话!你当然不知道啊,不然我怎麽能把你电的这麽惨?
你要是知道的话,还会把不需修改邮政法的
回复原名,和需修改邮政法的
改名混为一谈??再装就不像罗。
说真的我的例子真的是举的超棒的,棒到连你故意想诋毁它涵意,都不自禁的帮它说话
你问到一个好问题,中华邮政是谁的财产?是国家的私财嘛,是人民的共财嘛
它的效力和地位,也就是使之生效的契约在哪?就是邮政法嘛。
今天小明就是国家,而警察是国民党,你哪只眼看到我说警察把100块给干走的?
我都跟你说是让小学都懂的举例了,你不用跟我扯跟改名无关不能相提
「举例」二字为何你国小老师没有把你教好吗?
有本事找出我例子中的逻辑破绽,不然,你就继续献丑吧。
: : 大众谘商有两个重要内涵,一为具备民意表达途径,二为决策者斟酌采用
: : 没错,少数和多数同样都要有表达的机会,但意见那麽多,决策者如何斟酌?
: : 这问题就回归到多数统治上了,理解了吗?
: 你後三句话等於把大众谘商阉掉。等於没有大众谘商。
: 下次大哥您在讲民主政治的时候,请记得不用提大众谘商。
: 因为大众谘商=意见太多=多数决。
我後面三句话在告诉你,提出这理论的A.Ranney是这麽定义他自己的理论的
所以你要控诉这位政治学者自己阉了自己,无妨
台湾政治学界一堆大头都是拜Ranney长大的,你可以把这些话拿到他们面前讲
请问你可以自以为是到什麽程度啊?
: 况且我们也没看到民意什麽时候表达说要把台湾邮政改回中华邮政。
太幽默了嘛!讲这麽多你就是完全不懂嘛!
跟民意无关,跟回归体制程序正义有关!
懂了没?
「二、 小明拿回本有的100元,跟民主制度下的多数决有无关系?」
小学生可以懂的逻辑问题,请问你还要用多少时间跟我卢?
: 很好啊,依法行政,掌握多数的国民党可以修改邮政法等相关法令,
: 让台湾邮政法律地位更确立。
没有人说不行呐,你大可投书国民党反应这问题,说服他们广大民意如此
至於成与不成,那就是你和国民党的问题了
去做吧,虽然我不认为你有这个行动力。
: 哈 我本来才想举这个例子回你咧。不是一直强调民主就是多数暴力吗?
: 後来觉得这个梗用到烂了,所以没用。
继续无视?前面自己才刚提到「依法行政」,现在又把法律忘了?
没关系,我继续给你机会来跟我谈民主法治
我再重申一次,民主就是多数暴力。
去翻书寻典或是你要信口乱扯都行,来,反驳我啊。
: : 避谈法制只讲多数决?你哪个小学教出来的?我教训你老师去。
: ^^^^^^^^^^^^^^^^^^
: 谁跟你避谈?不是一直跟你说国民党可以去修法吗?
: 怎麽有人老是忽略对方讲的话然後再扭曲。
当然有啊,就是你嘛!
别人在讲国民党回归法制序跟"多数决"无关
你被踢爆了就硬扯说国民党可以修法改名跟多数决有关
怪了?我什麽时候跟你谈到"国民党要不要修法改名"的问题了?
笑话又出现了
「真是嘴炮王,抬摃最会,看文章的能力却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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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4.48.57
※ 编辑: alwayscat 来自: 59.114.48.57 (08/04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