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wayscat (NorthSeven)
看板DPP
标题Re: 关於"多数统治"
时间Sat Aug 2 19:15:34 2008
※ 引述《RIFF (企业战士)》之铭言:
: 貌似 这里有一个逻辑问题
: 有的人认为民主就只是多数统治--完全忽略了人权原则
: 依照这个说法,为了国家利益,可以把贝多芬在孕中堕胎
: 把遗传性残疾人士结紮,禁止同性恋者繁衍与结合。
这不是逻辑上的问题,而是你根本没有基础概念的建立。
没有人认为"民主就只是多数统治,完全忽略了人权原则",你当宪法是假的?
你口口声声人权,很可惜人权的定义你完全没搞清楚,甚至是在鬼扯。
人权不代表"我所有一切的权利都不该受到剥夺"
那我们就回归自然状态就好啦,干嘛有国家?
你干嘛课我税?干嘛叫我去当兵?我干嘛要遵守法律?我爱打爆你的头抢你钱不行吗?
不好意思,我烦请你去google一下何谓人权再回来讲这问题
别浪费别人时间替你上课。
: 既然AR提到: 3) 大众谘商
: 是不是他也在 4) 多数统治 之前设立了门槛呢?
: 我也认同 在迫切的议题上采多数决策
: 但是 改名字是很迫切的危机吗?
: 这个决策必然需要压迫与牺牲一方,不能回避双方的忌讳 采取其他解决方案吗?
大众谘商的内涵是具备表达民意的途径和决策者斟酌采纳意见
那些原则并无相互限制的性质,请你不用瞎猜。
另外,改名的问题你显然状况外
之前是在"未经合法程序"下改的名
现在只是将名字改回法定效力下它该有的名字而已
请问你哪来那麽多问题?
: 我有谈缺陷,也有提出方法,请你再看看想想。
我脑子真的不好,你就发发好心告诉我你在哪里有提吧。
: → alwayscat:问题,你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用来跟我 59.114.38.28 08/02 18:07
: → alwayscat:讲人权,反正总是有人要受害的,懂吗? 59.114.38.28 08/02 18:07
: 我有说"...多数决是难以避免的",这句话您有看到吧?
喔...所以这句话就是你所谓"解决方法"
请告诉我你解决了什麽?
: → alwayscat:意见,你要不要先去搜集台湾2300人的所 59.114.38.28 08/02 18:10
: → alwayscat:有意见再一一表决?不然你就是在迫害我 59.114.38.28 08/02 18:10
: → alwayscat:这个少数声音啊,我喜欢叫总是猫邮政不 59.114.38.28 08/02 18:10
: → alwayscat:行吗?你现在知道为什麽要多数决了吧? 59.114.38.28 08/02 18:11
: 直接民主目前的科技还有难度,我不认为将来不可行。
: 此时此案,至少应该提案吧,至少有其他解决方案吧。
我得告诉你一个事实,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就是直接民主,因为最没技术性
但後来为什麽会舍弃掉直接民主,甚至而甚至亚里斯多德都批评过直接民主
既然直接民主这麽棒,它为什麽会被舍弃掉?
既然你这麽爱思考,这边我就偷个懒,让你自己好好想想
反正我提示的也够多了。
: 另,希望您行文前多心平气和地想想。这样讨论很辛苦
如果你别这麽状况外,说真的我们的讨论会有意义很多。
不是说你没这方面的学识就代表你不能参予讨论,分析民主
只是你把话讲的太死,你看看你前一篇文章,这个也"错!"那边也"错!"
你说做学问的基本就是思考,没错啊,可是你有分清"思考"和"自以为是"的区别吗
你叫别人思考看看之前,何不先试着思考看看自己是不是有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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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4.3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