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llk (天气好热啊)
看板DPP
标题Re: [闲聊] 特别费
时间Thu Jul 31 00:01:27 2008
※ 引述《openid (987)》之铭言:
: ※ 引述《tllk (天气好热啊)》之铭言:
: : 侯检起诉马英九,正是你说的必然无罪那一部份。
: : 实报实销的部分,本来就没问题
: : 原本在核发特别费时,拿的是原始单据,余文作帐想方便一点才把大张换小张
: : 好啦,我跟你讲哪里跳针了,你自己看看是不是在跳针?
: 原来我是把单据混淆了,谢谢你帮我厘清。
: 我只剩下一个问题,我对余文"不合乎科目单据"还是不懂。
: 不懂在於,如果他有拿到以下单据
: 市长办公室工友许阿美每月额外加班费、
: 马英九市长过年发予民众之每年5万元红包费用、
: 马英九市长私人赠与数笔、
: 未取得收据之公务支出电话帐单
: 如果他有拿到以下单据,是否就可以无罪(无伪造文书)?
你提的那几点真的是他自作聪明。
以下是我的推断,不一定对...
马英九的办公室会用到许多小笔的零用金,这些钱老老实实报帐应该也会过。
但是他为了方便,弄了一些
不存在的名目去领钱当办公室的公基金,
用来应付大大小小的零用支出,他没贪污是可以确定的。
但是就坏在弄这些名堂领钱,因为他弄这些名目的钱并没花在这上面啊。
假使他想出一个实际存在又符合支出科目的理由去领款,今天他或许就没事。
我认为余文处理的帐应该不是全部都这样,老实的请款(附领据的)应该都没问题,
但是不用领据的他"有部分的钱"就话虎烂掰理由去领,所以出事了。
当然他很哀怨的认为,既然绿营四大天王领据查都不查,直接跳过,马英九如果依此
办理,他也不会出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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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52.120
1F:推 openid:阿了解了,真的谢谢,否则我一直被自己混淆 60.244.110.123 07/31 00:04
2F:→ openid:想到後来都觉得很烦 XD 60.244.110.123 07/31 00:04
3F:→ openid:马真的没问题^^ 谢啦~ 60.244.110.123 07/31 00:06
4F:推 starcloud:领据 单据? 傻傻分不清楚?140.113.128.195 07/31 00:22
5F:推 urabon:原来偷吃後把嘴巴擦乾净就叫做没问题罗 122.116.60.199 07/31 00:27
6F:推 Eventis:那偷吃後连嘴巴都不擦叫做什麽呢@@? 61.64.152.7 07/31 00:29
7F:推 q1234:原po是在开玩笑的啦...主要是因侯检逐条比对 61.223.210.146 07/31 01:34
8F:→ q1234:数千张马的发票, 竟然查不出任何一张违法... 61.223.210.146 07/31 01:35
9F:→ q1234:相较於谢长廷 苏贞昌坚持领现金不留证据 , 61.223.210.146 07/31 01:36
10F:→ q1234:差别太大了 !!! 61.223.210.146 07/31 01:36
11F:→ q1234:毕竟民进党这些人....每个都好贪呀 !!! 61.223.210.146 07/31 01:38
12F:推 shinmori:绿民深信绿清廉,蓝民深信蓝反贪 59.104.77.205 07/31 09:50
13F:→ shinmori:中间二者皆不信 59.104.77.205 07/31 09:51
14F:推 YHLYHL:又有人在唬烂?逐条比对? 118.166.5.156 07/31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