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llk (天气好热啊)
看板DPP
标题Re: [闲聊] 特别费
时间Wed Jul 30 09:35:28 2008
※ 引述《openid (987)》之铭言:
: ※ 引述《tllk (天气好热啊)》之铭言:
: : 跳针成这样...连搞不清状况的推文也一堆...
: : 特别费是 一半实报实销 一半免提出单据即可领取
: 这是上文的B. 这是上文的A.
: 法院上 余文"原始"单据不合
: 马的"原始"单据合科目 必然无罪
: └──────┬─────┘
: │
: 法院判决 一个有罪
: 一个无罪
一开始就错的部分,後面就不用说了。
侯检起诉马英九,正是你说的
必然无罪那一部份。
实报实销的部分,本来就没问题
原本在核发特别费时,拿的是原始单据,余文
作帐想方便一点才把大张换小张
: : 什麽是实报实销? 就是东西买了或花了或捐了,拿出发票之类的来请款,先花掉再请款
: : ,哪来的钱可以进马英九户头???
: 这部分我的确写错了
: ┌A. 汇进马户头一部份是 "不需要单据" 的。
: │
: └B. 汇进马户头一部份是 "需要单据" 的。
: 要改成
: ┌A. 马的预算经费一部份是 "不需要单据" 的。
: │
: └B. 马的预算经费一部份是 "需要单据" 的。
: : 一开始就假设错误的东西,连起诉书判决书看都不看狂跳针.....
: : 後面的推论一塌糊涂的错误,你们到底要跳针到什麽地步才甘心啊???
: 我想知道我那里推论错了,不然我一直不确定整件事是怎麽回事
: 至於一直跳针,我一直跳不过去,你就当我秀逗吧
: ※ 编辑: openid 来自: 60.244.110.123 (07/30 07:36)
好啦,我跟你讲哪里跳针了,你自己看看是不是在跳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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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52.120
1F:→ shouri:那就对啦 滥权滥诉四字冠在侯宽仁头上 一点 123.192.66.104 07/30 09:42
2F:→ shouri:问题都没有 123.192.66.104 07/30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