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pleone (maple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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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小夫的性/谎言/录音带
时间Wed Apr 16 10:45:21 2008
※ 引述《shouri (八卦版版主五个六加油!!)》之铭言:
: 我始终很不了解, 也很不能接受的是,
: 白冰冰和那则广告错在哪里??????
: 如果一个社会有基本的良心和道德观的话
: 就应该知道有些人是根本没有资格获得辩护权的!!
: 法律 和 道德 应该分开来谈
: 在法律上 张志辉有人权
: 在道德上 张志辉不该有人权
: 任何依法律赋予他人权的人
: 都应该受到最严厉的道德批判!!!!!!
: 难道不应该是这样子的吗??
道德没有强制力也没有明文,而我国法律有强制力也有明文。
一个人可以不遵守道德,但是不能不遵守法律,
否则国家机器就会以强制力处罚这个不遵守法律的人。
张有辩护的权力,此乃法律明文所定,不可被卫道人士所剥夺。
当法律和道德有冲突的时候,大多数状况下应该以遵守法律为主。
为了遵守法律而被迫违反道德者,不应被过度苛责。
另外「剥夺人权」是一个很严肃的字眼。而「决定哪些人有人权,哪些人
没有人权」更是一个恐怖的观念,历史上许多灭绝种族的大屠杀,都和这
个观念有关,一旦有人掌握「人」这个字的表述权,可自行定义「某些人
不是人」,都是种族悲剧的开端。这比过去八年来民进党掌控了「台湾人」
的表述权更加恐怖,请不要随便有「某某人不该有人权」这种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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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4.108.210.158
1F:推 Simonfenix:举例太失败 219.81.234.29 04/16 11:55
2F:推 oxymoron:法律学得比我还糟 61.216.12.155 04/16 12:40
3F:推 AQAQAAQ:聪明理性的人 都觉得你说的很好!!!218.169.228.116 04/16 13:16
4F:推 oxymoron:谁说道德上 可以作弊? 61.216.12.155 04/16 14:05
5F:推 oxymoron:也许较合适的例子是 已婚之人通奸 61.216.12.155 04/16 14:15
6F:→ oxymoron:日本法律 不罚 但道德上是不对的 61.216.12.155 04/16 14:15
7F:→ oxymoron:或者说 已婚之人与他人性交... 61.216.12.155 04/16 14:16
8F:推 oxymoron:位阶在道德之上? 哪位学者的说法啊? 61.216.12.155 04/16 15:04
9F:→ oxymoron:宪法 法律 命令...位阶? 不要乱发明东西 61.216.12.155 04/16 15:04
※ 编辑: mapleone 来自: 24.108.210.158 (04/16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