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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称: 「不雅称呼」认定 之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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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於: Mon Nov 26 22:09:32 2007
◆ 票选题目描述:
是否将下例条文,纳入解释文中
规 3-3-2 将
「以 未经本人同意之昵称 称乎 公众(含政治)人物 与板友」
视为 板规 3-3-2 中之「不雅用词」
◆投票结果:(共有 43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是 将非本人同认的称呼视为不雅 20 票 46.51% 46.51%
否 "不雅"的用词另外例举就好 21 票 48.84% 48.84%
无意见 将尊重 是/否 之间多数的结果 2 票 4.65% 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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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议:
○使用者 oodh 的建议:
锵鎯~ 希望投票踊跃 啪!啪!啪!
○使用者 Elite1979 的建议:
其实主要是避免因为不雅昵称而导致讨论发文的不理性,
很多讨论大家应该跳脱蓝绿框架而独立思考,
不要被媒体或政治人物牵着走,自己判断是非对错才是正途!
○使用者 pinns 的建议:
无聊.
○使用者 loser1 的建议:
请将写错名字也纳入不雅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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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票数 = 43 票
1F:推 oodh:板主会着手列举广泛使用的不雅用词串202.132.156.224 11/27 11:19
2F:推 oodh:例举项出来後,非列举项目将不被处份202.132.156.224 11/27 11:20